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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嘴山市2022年第二批面向高校招聘青年人才1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夏石嘴山市2022年第二批面向高校招聘青年人才1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和储备,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65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石嘴山市2022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引进青年人才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突出政治标准原则;

  (三)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2020年及以后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国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4年5月25日前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5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高校、资格条件,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7.现役军人;

  8.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9.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0.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1.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计划

  2022年第二批计划为石嘴山市下辖的三个县区引进青年人才130名,其中:大武口区25名、惠农区35名、平罗县70名。引进数量可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适当调整。

  (二)专业要求

  不限专业。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名考生采取直接考察考核方式招聘;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名考生采取集中面试和考察办法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shizuishan.gov.cn/)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2022年5月25日8:00至2022年5月31日18:00将《石嘴山市2022年面向部分高校引进青年人才报名审核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相关证明等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PDF版)及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大武口区、惠农区和平罗县指定电子邮箱(大武口区:rs2013326@163.com;惠农区:569581047@qq.com;平罗县:plrsb6095356@163.com)(以“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命名发送)。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县(区)岗位。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县(区)党委组织部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对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且与学历及学位证书一致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明。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资格复审。拟定于2022年6月中旬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审核表(附件)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按期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

  1.面试计划于6月下旬集中在石嘴山市举行,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集中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2.若遇报考人员较多需分不同小组进行面试时,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面试最终成绩相同的,经引进青年人才领导小组同意后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3.原国家“985工程”高校毕业生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加2分。

  4.面试前一周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或直接考察考核结果排名,按照各县区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五)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引进

  根据考察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被引进(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及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察考核(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报名者中,根据面试最终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管理

  (一)签订事业单位试用期聘用合同。拟聘用的青年人才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受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和所在县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空编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并签订事业单位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由本级财政核拨。

  (二)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受聘人员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聘任到事业单位管理岗或专技岗。其中: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且业绩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可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可不受职数限制对新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晋升八级职员、博士研究生晋升七级职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后续管理。引进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储备资源,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纳入本级优秀年轻干部库进行统一管理,在县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服务期满后可以市域内流动,累积在石嘴山市工作满5年方可向区内其他地市流动。博士、硕士学历人员可在县区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博士、硕士学历人员工作分别满2年、3年,具备条件且本人自愿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四)待遇保障。引进的青年人才可按照《石嘴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优厚待遇保障办法》直接认定为石嘴山市E类和F类高层次人才,全面享受石嘴山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18项优厚待遇政策,并按照自治区和石嘴山全职引才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工作补贴。如遇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调整时,一并联动调整。

  八、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在青年人才引进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三)青年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青年人才引进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本次引进(招聘)青年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52-2012351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52-2013326

  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52-3011928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52-3816669

  举报电话:0952-2218420

  附件:石嘴山市2022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引进青年人才招聘报名审核表

 

石嘴山市面向部分高校引进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宁夏石嘴山市2022年第二批面向高校招聘青年人才130人公告附件:石嘴山市2022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引进青年人才招聘报名审核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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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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