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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贞丰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贞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截至2022年6月1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贞丰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

  3.截至2022年6月1日,在贞丰县担任满3周年及以上且在职的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4.贞丰县户籍或贞丰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必须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职位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执行。

  5.限制贞丰县户籍的职位,指2022年6月1日之前具有贞丰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5开头的。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2014年、2016年贞丰县委托贵州大学定向培养的毕业生,截至2022年6月1日未与贞丰县解除协议的除外)。

  4.在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截至2022年6月1日,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5.曾受党纪政纪(含在高校、企业)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定等次(试用期人员除外)”的人员;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被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6.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8.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不诚信记录等情形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12.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或取消。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4.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教师职位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寸同底免冠近期(本人近三个月以内)证件照5张(贴在报名表上)。

  5.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贞丰县且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等部门相关印证材料。

  6.在贞丰县任满3周年及以上且在职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考生须提供任职文件等相关印证材料。

  7.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入伍前属于贞丰县户籍或贞丰县应征入伍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不能提供《退伍证》原件的,须到贞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或贞丰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8.所有考生须提交《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附件6)。

  9.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材料。

  10.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自行下载相关报名材料,并如实填写《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由他人代报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11.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一致(若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一致,可以报名)。专业参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附件5)。

  1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名时须签署《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三)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条件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农村户籍“计生两户”(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贞丰县户籍或贞丰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内填写加分类别及分值,报名时未填写加分信息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交以下印证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贞丰县户籍或贞丰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黔西南州农村户籍“计生两户”(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办或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经县招聘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时间

  2022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

  其它职位:单位代码2201-2229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教师职位:单位代码2230的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4.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

  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或报名交费发票领取准考证。

  6.笔试成绩计算

  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含加分)须达到对应科目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的,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照各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若招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所有成绩均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公示(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

  (四)成绩复核

  若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疑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县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七、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须由县招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办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凡进必审”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存在本《招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四)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贞丰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含参加县外考调、借调、借用、跟班学习等)贞丰县和申请解除聘用合同(辞职)。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将以上不诚信等相关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正常履职的,将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交《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个人疫情防控监测表》(详见附件3)。疫情防控严格按照《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报名疫情防控方案》(详见附件4)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现场报名人员(含代报人员)须按附件4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  (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温馨提示:为确保本次招聘考试现场报名工作高效运行,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相关材料,并提前填写报名涉及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859-6617945(贞丰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1.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3.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个人疫情防控监测表

  4.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报名疫情防控方案

  5.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6.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附件1: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3: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个人疫情防控监测表.doc

  附件4: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报名疫情防控方案.doc

  附件5: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zip

  附件6: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贵州2022年贞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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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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