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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大学计划面向2020年至2022年毕业的全国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大学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毕业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5月26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

  2. 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3. 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4. 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已录取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4.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ynu.edu.cn)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现场等其他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6月12日。

  (二)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 报名时所填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 此次招聘不接收纸质应聘材料,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的,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 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预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

  3. 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研究方向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扫描件;

  5. 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 招聘岗位要求为共青团员的,须提供本人团员证扫描件;

  7. 应聘体育学院岗位的,须提供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证书扫描件;

  8.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四)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大学各用人单位负责。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各用人单位联系询问。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待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安排。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六)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未达3:1的,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情况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六、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云南大学人事处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等额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设定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结论作为参考。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十、体检

  学校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孕产妇在孕产期,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学校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大学和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除注明专业学位以外,其余均要求为学术学位。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对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公示期满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

  (八)学校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云南大学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各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十六、联系方式

  (一)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033841;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四)云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ynu.edu.cn

  十七、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大学人事处所有。

  2022年云南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云南大学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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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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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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