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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8人公告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市, 是一所隶属福建省教育厅,以培养生物医药、健康食品、康复养护、医学技术、健康管理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因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报考者,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1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学位

1

中药学专业教师

1

中药学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

中医学专业教师

1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

药理学专业教师

1

药学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师

1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教师

1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6

医疗器械专业教师

1

医学技术类、仪器仪表类、电子信息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7

健康管理专业教师

1

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

1

护理学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填好的电子版《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1)、近5年学术成果扫描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扫描件(在编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命名,发送到电子邮箱renshic@163.com。

  3.资格初审:学校收到报考人员的电子邮件后,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核结果。

  五、考试考核方式和资格复审

  1.考试考核方式: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应提供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学校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试考核时间另行在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按批发布,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5)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3.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报考人员错过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防疫期间面试有关要求,面试前下载并如实填写《2022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面试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福建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面试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面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面试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面试当天报到时或面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面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七、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九、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按《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相应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三年过渡期内)、生活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洪山桥中店42号

  邮    编:350007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41210

  交通线路:乘15、22、75、77、85、312、329路公交车至福建建筑学校站点下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741907(校纪委办)

  附件1:《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

  附件2:《2022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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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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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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