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北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开展咸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引才专列”活动,全市47家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重点高校引进人才24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省属高校,位于咸宁市)面向社会引进103名硕博工作人员。

  一、引进条件

  1.引进对象为全国“双一流”高校应届及2020、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2022年应届生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双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咸宁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名额

  1.咸宁市计划引进事业单位人才24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1《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表》。

  2.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省属高校)计划引进10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本次招聘活动宣讲会当天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将附件3《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事业单位报名表》真实完整填写后,连同资格审查的材料(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均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xnsyczl@163.com,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15-8235950,市人才服务局综合科0715-8235990。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29日12: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法律责任。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学生证、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2)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3)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

  经资格初审合格方可参加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依据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由高到低,按照与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所有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博士直接进入面试,且不计入3:1的比例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总成绩并列情况下依次按照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笔试时间初步定为2022年5月30日,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遇调整再具体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组织本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考试工作,考试采用专业水平测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一周内分别报市、县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管理及待遇

  1.工资福利。聘用到咸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省、市和县规定的工资政策。

  2.生活补贴。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发放生活补贴,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连续发放3年。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3.服务保障。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优先照顾。在咸宁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4.其他。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按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湖北科技学院引进岗位的条件、程序、待遇和要求,按该学院招聘公告执行。(具体见附件4、附件5)

  附件:1.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表

  2.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3.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事业单位报名表

  4.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5.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引进博士的要求和待遇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湖北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附件1: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表.xls

  湖北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引才专列”岗位表.xls

  湖北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附件3: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事业单位报名表.doc

  湖北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附件4: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公告.docx

  湖北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附件5: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引进博士的要求和待遇.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