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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阳新县2022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阳新县2022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改善我县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公开招聘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阳新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任一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2)“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出生年月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名者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名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已在阳新县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8)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6月2日

  (2)报名地点: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到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报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

  (3)报名材料:考生需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必须粘贴近期红底或蓝底登记照)。每人限报1个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每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研究,可取消、核减或保留。

  3、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发公告通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考生须先参加笔试再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共分为四类,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B类为社会科学类,C类为自然科学类,D类为中小学教师类,E类为医疗卫生类。参加考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3:1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须取得笔试有效成绩)。

  对参加面试人数(含直接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本次招聘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双一流”本科生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考察。各职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按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在面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出现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况的,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6、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考生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如于2022年7月3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不得聘用。

  四、有关政策待遇

  1、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统一安排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所聘岗位落实相应工资待遇。

  2、政治待遇。本次招聘人员作为全县后备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对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办理调任手续,调入公务员单位。

  3、其他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在阳新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随迁配偶需从外地调入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商调、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妥善予以安排。

  4、服务年限。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最低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离开(经组织调动除外),则取消相应待遇。

  附件:

  1、《阳新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岗位表》

  2、《阳新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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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阳新县2022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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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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