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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盐池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夏吴忠市盐池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补充短缺学科教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宁夏吴忠市盐池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宁夏吴忠市盐池县所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65名,其中普通高中5名,初中30名,小学3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等详见《盐池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本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chi.gov.cn/)、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ycjtj6024900)等社会公众人才招聘平台公开发布。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符合《盐池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公告发布之日),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方式

  本次自主公开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上午8:30 至6月14日下午18:30(节假日除外)。6月14日18:3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1)报名系统。应聘者登录盐池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服务平台(报名网址:http://bm.cptae.com/tip/)。

  (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照片须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及时关注报名平台状态。系统关闭后,将无法修改报考信息。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时长为150分钟,分值为150分。

  2.笔试时间。暂定6月底进行,具体时间以发布笔试公告为准。如遇疫情影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短信通知。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务必于笔试前一天上午12:00时前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如对打印准考证有疑问的或准考证有误的,请及时联系报考单位(联系电话:0953—6024908,400001037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盐池县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盐池县人民政府等网站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应聘者可登录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短信通知查询。

  (三)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复印件;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3.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4.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将通过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面试

  1.面试前一周,在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以及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3.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通过说课、试讲等形式,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将在公告中予以明确,并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盐池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六)体检

  1.体检由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用人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盐池县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池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 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岗位工作情形的,经盐池县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招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盐池县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盐池县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盐池县教育体育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结束后,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此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将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各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需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应聘者考试时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当天“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的应聘者,方可进入考点。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宁夏区内考生提供考前14天、区外考生提供考前21天健康行程承诺书并服从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等要求。

  (四)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有变动的,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宜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池县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自主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生,一经录用,全额补贴租赁费提供一套公租房、给予15万元安置费并签订5年聘用合同。

  (七)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调整岗位,延长报名时间,以变更岗位公告时间为准。

  (八)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53-6696683,0953-6024908(政策咨询)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4000010370(技术支持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附件:1.《宁夏吴忠市盐池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吴忠市盐池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复审表

    3.健康行程承诺书

    4.宁夏吴忠市盐池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笔试和面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盐池县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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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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