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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2年滨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2022年滨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学院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 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1月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近1700亩,校舍建筑面积72.3万㎡,设有19个二级学院,66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900余人。建有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学科、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省级平台25个。

  学校坚持引育并举,实施“三百工程”“1121人才工程”“黄河英才工程”“聚英计划”,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126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贡专家、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黄河英才”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21人,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2个,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3人。聘请7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党委、行政正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交通强国”国家战略以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弘扬“自强不息、守正出奇”的学校精神,秉承“明德、砺学、日新、致远”的校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走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卓越发展之路,为加快建成航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飞行教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滨州学院网站(https://www.bzu.edu.cn)和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b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2022年6月7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所有材料将电子版扫描后发人事处邮箱bzxygkzp@163.com,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滨州学院2022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A4纸)。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并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

  (5)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相关资格证书等。

  报名情况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至2022年6月7日16:00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公布(http://rsc.bzu.edu.cn)。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关注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4.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飞行教员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理论及知识、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占50%,试讲和答辩占5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等事宜,通过滨州学院网站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http://rsc.bzu.edu.cn)。

  (四)考察体检

  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86630

  监督电话:0543-3190084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滨州学院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

 

  滨州学院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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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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