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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2年中小学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6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2年中小学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62人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为尽快满足乌海市乌达区各中小学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62个,其中初级中学教学岗位23个;小学教学岗位38个;教辅岗位1个。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出生);

  9. 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5.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市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市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

  6.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通过乌达区人民政府网(www.wuda.gov.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9:00—2022年6月6日17:00,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用。

  2. 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因疫情原因,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bm.zhitaosoft.com:809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74,进行注册报名;

  二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人事考试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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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中小学语文岗位须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扫描件;除以上证件外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由就读院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须含专业方向)、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要求加盖学院公章。

  4.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应聘资格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重复申报。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2)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及时退回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按照提示说明进行补充后再次提交。

  (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日9:00—2022年6月6日17:30。

  2.网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核形式及具体要求

  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试讲两个步骤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1)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2)由乌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且要求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参加试讲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试讲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

  体育、音乐、舞蹈岗位不进行笔试,进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体育教师岗位

  (1)基础测试内容: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4项中每项占基础测试成绩的25%。

  (2)专项测试内容:

  报考篮球方向测试:罚球线投篮、往返运球投篮,每项占专项测试成绩的50%。

  报考排球方向测试:二人打防、发球,每项占专项测试成绩的50%。

  报考田径方向测试:400米、急行跳远,每项占专项测试成绩的50%。

  (3)基础及专项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成绩算法为:基础测试成绩×40%+专项测试成绩×60%。

  2.音乐教师岗位

  (1)听记笔试(基本素质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分为单音组听记、音程听记、和弦听记、节奏听记、旋律听记五种题型,每题各占20分。听记笔试在综合分占比20%。

  (2)面试(视唱、专项):考试时间限定为5分钟。综合分占比80%。共含视唱、主考、辅考三项。

  A、视唱:满分100分。视唱考试钢琴提示标准音及起始音,按照小节统计成绩,本小节有两处以上错误,则扣除本小节的全部分数。综合分占比20%。

  B、主考(声乐、器乐任选一项展示,器乐不含电子琴、架子鼓、竖笛、吉它)。满分100分,曲目自选,声乐唱法不限,考察应聘教师的声乐演唱或者器乐演奏能力。综合分占比50%。考场提供钢琴及光碟、U盘播放设备,伴奏光碟或U盘(格式MP3或WMA格式)需考生自备。展示内容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允许他人现场伴奏、伴舞。

  C、辅考(钢琴弹唱):满分100分,曲目为规定曲目,用C大调弹唱,考察应聘教师的钢琴弹唱能力,综合分占比10%。

  (3)最终成绩算法为:听记笔试(基本素质测试)成绩+面试(视唱、专项)成绩。

  3.舞蹈教师岗位

  (1)形体基本功

  A、五官形象及形体条件:满分100分,目测考察应聘教师的五官、身材比例、体态等,考生须穿紧身或修身练功服及练功鞋参加考试。综合分占比15%;

  B、软开度:满分100分,考察应聘教师腰、腿的软开度(横竖叉、后弯腰)、身体的控制能力和开绷直立感(先扳腿后控制前、旁、后腿),综合分占比20%;

  备注:1、2环节按抽签号顺序一组4人同时考试。

  C、技术技巧:满分100分, 跳、转、翻单一动作或组合(依据个人能力做最擅长的芭蕾及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技术技巧,可做单一技巧,也可配合音乐做技巧组合),综合分占比20%;

  备注:该环节每组人依次单个展示。

  (2)剧目表演

  A、成品剧目片段:满分100分, 按抽签顺序单人依次进入考场,舞种仅限于芭蕾舞、中国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当代舞、现代舞,国标舞及街舞等流行舞不能参加考试。剧目表演时长2分30秒以内,可穿演出服装,超时叫停。综合分占比35%;

  B、即兴表演:满分100分, 剧目表演完后,由考场提供音乐,应聘教师先听一遍,第二遍依据音乐捕捉形象进行舞蹈即兴表演,舞种不限。综合分占比10%;

  (3)专项技能测试成绩算法为:形体基本功成绩+剧目表演成绩。

  笔试(含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作为进入试讲的资格条件,已取得试讲资格应聘者放弃试讲的,依据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2.试讲。

  (1)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试讲环节聘请第三方组织实施。教学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教学辅助岗位采取情景考察方式进行。

  (2)试讲和情景考察满分均为100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现场核分的办法,评委的平均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为该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试讲成绩及时公布。 

  (3)应聘人员试讲成绩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递补原则

  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办理完聘用手续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岗位致使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成绩公布

  试讲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岗前体检

  岗前体检要到乌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工作小组统一指定的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政审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对考察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并进行递补。

  (九)公示程序及要求

  1.根据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乌达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2.拟招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聘资格;

  3.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政审不合格,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相关规定的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4.取消招聘资格的拟招聘人员将通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信用记录。拟招聘人员要服从工作单位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管理。招聘人员纳入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协议等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招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招聘。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招聘人员待遇。应聘者录用后,乌达区教育局将根据乌达区各中小学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则取消录用资格。招聘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

  五、纪律和监督

  2022年乌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防疫要求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

  (一)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健康码”和“国家行程码”绿码,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进入考试地点。考生入场检测时均须保持1米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所在地区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工作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

  (三)为避免考生到达考试地区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建议考生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变化及各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合理安排出行,建议不出境,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时刻关注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

  (四)考试当天,经疫情防控工作组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其余时间均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和考场。

  (六)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七)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执行上述规定。

  七、其它事项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此次招聘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工作由乌达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乌达区招聘急需紧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3-3666616

  监督举报电话:0473-3666896

  附件:1.2022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登记表

     2.2022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表

 

 

 

乌达区招聘急需紧缺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2年中小学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62人公告附件1:2022年乌海市乌达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登记表.docx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2022年中小学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62人公告附件2:2022乌海市乌达区急需紧缺教师工作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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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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