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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文安县2022年选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廊坊文安县2022年选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文安县第一中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高中教师4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选聘工作。

  本次选聘工作由文安县人社局、文安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共计40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6名、高中数学教师6名、高中英语教师5名、高中物理教师5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7名、高中政治教师2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高中地理教师7名(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应具备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1986年6月3日至2004年6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日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6、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执行。

  第六条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三)疫情防控须知:

  考生须仔细阅读《文安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根据我县疫情形势防控政策,随时调整)。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申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2022年6月8日-6月15日,将下列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jiaoshizhaopin2022@163.com)。

  1、下载并填写《文安县2022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

  2、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学校出具的三方协议书(空白)或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岗前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职称、资格证书及各种奖励证书;

  7、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中:2-6项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其中身份证需正、反两面扫描,邮件标题注明:“选聘-应聘学科-姓名”(例如“选聘-择业期内或择业期外物理-王XX”,标题命名不正确的将不予审核)。

  文安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选聘领导小组)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

  经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22年6月20日-6月21日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文安县第一中学南门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资格复审。送交材料时,考生凭14天内申领的“河北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证明、最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现场扫描行程码,并经测温正常后(根据我县疫情形势防控政策,随时调整),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办公室。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6月23日在文安县第一中学南门青少年活动中心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

  面试地点:文安县第一中学

  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等。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提前20分钟备课。

  试讲为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在所有评委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评委构成:面试评委由人社局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如分数相同,进行二次面试。

  (四)考察

  县人社局、教体局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考生所在地的疫情情况,按照国家实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五)体检

  县人社局、教体局对拟聘人选集中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在文安县政府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备案。审批、备案通过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教师三年之内不得转岗,五年之内不得调离教育系统。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缺额,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可以分岗位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五、本方案由文安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廊坊文安县2022年选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文安县2022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河北廊坊文安县2022年选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3:河北廊坊文安县2022年选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文安县2022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4:河北廊坊文安县2022年选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文安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文安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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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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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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