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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和管理人员2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和管理人员26人公告

  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我校2022年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管理人员2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学历与学位

招聘学科(专业)

其它要求

招聘人数

1

学生处

专职辅导员

9003

研究生(硕士),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

专业不限

中共党员(含预备)

14(男、女生各7人)

2

校团委

管理

9004

哲学(0101)、法学(0301)、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与传播学

中共党员(含预备)

1

3

校长办公室

管理

9005

法学(0301)、法律

中共党员(含预备)

1

4

校档案馆

管理

9006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中共党员(含预备)

1

5

教务处

管理

900701

教育学(0401)

 

1

管理

90070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

男性

1

6

学生处

管理

9008

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法学(0301)、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共党员(含预备)、男性

1

7

发展规划处

管理

9009

教育学(0401)、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工商管理

 

1

8

人事处

管理

9010

法学(0301)、法律

 

1

9

国资处

管理

9011

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1

10

学科处

管理

9012

教育学(0401)、历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法学(0301)

 

1

11

安全管理处

管理

90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中共党员(含预备),男性

1

12

校医院

专业技术兼管理

9014

本科(学士)及以上,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

临床医学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1

  二、招聘待遇

  学校自聘(原人事代理),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2022年应届硕士年龄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校医院岗位(9014)年龄要求为:应聘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相关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学制2年及以

上),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校医院岗位须本科(学士)及以上。

  (五)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具有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1年以上的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它条件;

  (七)身心健康,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合格标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或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3日24时,逾期不再接收简历。

  2.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附件1:《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Excel版,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发送至aqnu2022@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性别+应聘岗位代码。

  3.发送《登记表》的同时,还须提供并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材料如下:

  (1)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预毕业证明书或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执业资格证明等;

  4.上述(1)-(2)材料需扫描并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不超过5M,不符合要求材料不予接收)。

  5.邮件主题、《登记表》、证明材料须统一命名为“姓名+性别+应聘岗位代码”

  (二)资格初审

  1.学校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6月27日在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经资格初审,如招考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该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则作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现场资格复审

  所有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交附件2:《安庆师范大学2022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表》,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

  1.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7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3: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 行政楼 一楼 会议室(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3.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证明书或就业推荐表),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者报考资格或直接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复审且岗位未取消的应聘者为有效报名人员。

  4.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到报名处(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 行政楼 一楼 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56-5300022、5303232、5301639

  招聘监督:0556-5300053

  电子邮箱:人事处aqnu2022@163.com;纪委jiwei@aqnu.edu.cn

  五、考核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7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

  2.笔试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教学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应聘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确定面试对象

  (1)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入围面试考生名单于笔试日下午18:00前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可以上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7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

  2.面试地点

  具体地点以“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考察应聘者从事报考岗位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对象,相关考生名单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3.未按时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综合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由招考领导组和招聘学院(部门)负责组织全面综合考察。

  2.综合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3.综合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录用公示

  (一)综合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签约或录用手续。

  (二)公示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七、签约与报到

  (一)录用公示无异议,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学校人事关系代理聘用协议(合同)。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应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我校人事处提交说明。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关于递补

  因考生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综合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签约和报到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以对照应聘考生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九、考生需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1.来自安徽省内近14天内没有本土阳性病例发生的地区(地级市)的应聘人员须持两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校。

  2.来自省外的应聘人员,该城市近14天没有疫情前提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持两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方可进校。

  3.近期从境外返回应聘人员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及所在县市区的应聘人员,暂不允许进校。

  4.以地级市为单位,有疫情发生地所在的其他县(市、区)的应聘人员,虽然是低风险地区和绿码,到达安庆后执行三天两检政策(3天居宾馆隔离+2次隔天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及两码核验无异常,方可进校。

  5.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与考场。

  6.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和考核当天入校时均须进行体温检测,现场体温检测异常者由医务工作人员进行复测,复测腋温大于或等于37.3℃者,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安排在隔离区域参与资格审查和考核。

  7.所有应聘人员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进入校园和考场。在资格验证或考核环节如有发热、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在指定隔离区域参加资格验证和考核。

  8.以上内容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须进行书面承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提示:来自市外的应聘人员,到达安庆后,不可以随意流动,接受属地相关管控政策。

 

  考试时间及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受疫情变化因素影响,则会作动态调整,请应聘考生及时并持续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特此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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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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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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