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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枞阳县2022年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教师招聘2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铜陵枞阳县2022年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教师招聘20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2年度枞阳县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制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核准,2022年度枞阳县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20名(见附件1)。公告及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ongyang.gov.cn/)“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2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枞阳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凭绿码通行,测试体温正常后方可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⒉报名地点:枞阳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枞阳县城银塘路)。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2022年度枞阳县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由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发毕业证书的提供证书即可,不用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2)属于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原始总成绩增加2分。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2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个人承诺(参考模板:本人承诺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公告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视为自行放弃)办理报考资格审查;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⒋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时,办理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⒌资格审查及报名费用:

  县人社局、教体局牵头组织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笔试考试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⒍开考比例确定:

  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领取:2022年7月1日上午8:00-12:00,报考者凭缴费收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采取“专业基础知识(占70%)+教育综合知识(占30%)”的考试模式。合卷,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幼儿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所学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理论知识等;《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和《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参加考试的笔试原始总成绩须达到50分(含加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依照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2分钟。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拟定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面试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公布。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以年龄小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与考察

  县人社局、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上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2、选岗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限选一次)。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照上述考试总成绩的优先原则进行。

  3、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等相关媒体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 询 电 话:

  枞阳县人社局 0562-3210930

  枞阳县教体局 0562-3226316

  监督举报电话:

  枞阳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0562-3211176

  枞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组0562-322632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2年度枞阳县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2年度枞阳县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22年度枞阳县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教师公开招聘《教育综合知识》 相关内容

  4、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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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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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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