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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6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上饶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6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教师及工作人员。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以岗定人、考用一致”方针,按照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人员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6日以后出生)。

  6.部分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上饶市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原为上饶市内在编人员且辞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1年12月6日以后辞职的)。

  12.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一)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序号

部门

岗位类型

岗位代码

专业条件

(代码、名称及方向)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条件

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0101

(050101)文艺学

1

硕士研究生

 

2

教学科研

202210102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1

硕士研究生

 

3

教学科研

202210103

 (050301)新闻学/(050302)传播学/(0552)新闻与传播

1

硕士研究生

 

4

政治与法律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0201

(0301)法学类

1

硕士研究生

 

5

教学科研

202210202

(120401)行政管理

1

硕士研究生

 

6

历史地理和旅游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0301

(060205)中国古代史

1

硕士研究生

 

7

教学科研

202210302

(060206)中国近现代史

1

硕士研究生

 

8

教学科研

202210303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1

硕士研究生

 

9

教学科研

202210304

(045110)学科教学(地理)

1

硕士研究生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0401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1

硕士研究生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要求具有3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11

教育科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0501

(040201)基础心理学(实验心理学方向)/(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40203)应用心理学(测量与统计方向)

3

硕士研究生

 

12

教学科研

202210502

(040101)教育学原理/(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45115)小学教育

2

硕士研究生

 

13

教学科研

202210503

(040105)学前教育学/(045118)学前教育

2

硕士研究生

 

14

外国语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0601

(055102)英语口译

1

硕士研究生

 

15

教学科研

202210602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1

硕士研究生

 

16

教学科研

202210603

(055106)日语口译

1

硕士研究生

要求具有3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17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0701

(020204)金融学/(0251)金融

1

硕士研究生

 

18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0801

(0701)数学类

1

硕士研究生

 

19

教学科研

202210802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1

硕士研究生

 

20

教学科研

202210803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35)软件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085410)人工智能/(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2

硕士研究生

 

21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0901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1

硕士研究生

 

22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1001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1

硕士研究生

 

23

生命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1101

(0834)风景园林学/(0953)风景园林

1

硕士研究生

 

24

教学科研

202211102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1

硕士研究生

 

25

体育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1201

(0403)体育学类(羽毛球方向)/(0452)体育类(羽毛球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26

教学科研

202211202

(0403)体育学类(竞技健美操方向)/(0452) 体育类(竞技健美操方向)(1302)音乐与舞蹈学(竞技健美操方向)/(1351)艺术类(竞技健美操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27

教学科研

202211203

(0403)体育学类(体操方向)/(0452) 体育类(体操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28

教学科研

202211204

(0403)体育学类(篮球方向)/(0452)体育类(篮球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29

教学科研

202211205

(0403)体育学类(田径方向)/(0452)体育类(田径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30

美设与设计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1301

(130401)美术学(油画方向)/(135107)美术(油画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31

教学科研

202211302

(130401)美术学(版画方向)/(135107)美术(版画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32

教学科研

202211303

(130401)美术学(艺术理论或艺术管理方向)/(135107)美术(艺术理论或艺术管理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33

教学科研

202211304

(130501)设计艺术学(环境设计方向)/(135108)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34

音乐舞蹈学院

教学科研

202211401

(130201)音乐学(音乐管理方向)/(135101)音乐(音乐管理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35

教学科研

202211402

(130201)音乐学(小号方向)/(135101)音乐(小号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36

教学科研

202211403

(130201)音乐学(合唱指挥方向)/(135101)音乐(合唱指挥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37

教学科研

202211404

(130101)艺术学(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130202)舞蹈学(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135106)舞蹈(中国古典舞表演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要求具有3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序号

部门

岗位类型

岗位代码

专业条件

(代码、名称及方向)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条件

1

学生工作处

专职学生辅导员

202220101

专业不限

8

硕士研究生

男性,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2

202220102

专业不限

7

硕士研究生

女性,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3

202220103

(13)艺术学类/(1351)艺术类/(0403)体育学类/(0452)体育类

2

硕士研究生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4

非教师专业技术

202220201

(0402)心理学类

1

硕士研究生

 

5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非教师专业技术

202220301

(125601)工程管理

1

硕士研究生

男性,要求具有3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6

非教师专业技术

202220302

(081403)市政工程

1

硕士研究生

男性,要求具有3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7

图书馆

非教师专业技术

202220401

(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60203)历史文献学/(1255)图书情报

2

硕士研究生

 

8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非教师专业技术

202220501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类/(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35)软件工程/(085402)通信工程/(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085406)控制工程

2

硕士研究生

 

  (三)相关说明

  1.以上岗位中的专业条件请参考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中对应的代码和专业,其中专业条件中4位学科专业代码的XX学类或XX类包含其下设的6位学科专业代码的专业,如:(0701)数学类包含(070101)基础数学、(070102)计算数学、(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4)应用数学和(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2.应聘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和代码一致。如考生所学的专业未列入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则可选择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中相近专业报考,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册等佐证材料。

  3.国(境)外留学人员可选择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4.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在国(境)外学习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因疫情防控特殊因素,学校延迟考生毕业的,可适当放宽期限,原则上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材料。

  5.以上岗位条件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发送邮件至srsyrsc2017@163.com。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6日上午11:00。

  (二)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科研业绩等);

  3.个人身份证;

  4.学历、学位材料:

  (1)历届毕业生提供: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

  ③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前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

  ⑥前学习阶段的学位证书;

  ⑦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⑧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⑨如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选择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册。

  (2)应届毕业生提供:

  ①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册;

  ②前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

  ③前学习阶段的学位证书;

  ④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国(境)外毕业证书;

  ③国(境)外学习课程成绩册原件,非中文的学习课程成绩册提供具有资质翻译机构盖章的翻译件;

  ④前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

  ⑤前学习阶段的学位证书;

  ⑥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前学习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⑧如前学习阶段也为国(境)外的,按第①、②和③条提供材料。

  (4)以上材料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且在有效期内。

  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阶段性成果等;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专业条件一栏中标记有“(XX方向)”的岗位,考生要求提供与专业方向有关的佐证材料,如在校课程成绩单、专业作品、资格证书、参赛获奖证书等。

  (2)岗位代码为202210401教学科研岗位和岗位代码为202220101、202220102和202220103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要求考生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开具。

  (3)岗位代码为202210401、202210603、202211404的教学科研岗位和岗位代码为202220301、20222030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要求考生提供高校工作经历证明年限材料(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开具)或在高校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缴存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

  (四)网络报名需填写《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将《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岗位所需的上述相关材料制作成1个电子文档(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M,为Word或PDF格式),该电子文档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如:202210101+王某某+某某大学+硕士研究生)方式命名。

  (五)以上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的,均视作报名不成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上饶师范学院人才招聘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初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关注我校官网公告。

  六、考试

  考试工作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上饶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在我校官网公告。

  (一)考试环节

  1.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由课堂教学、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由笔试、业务能力测试、面试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

  (二)考试内容和组织方式

  1.课堂教学:在指定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章节试教,备课30分钟,试教30分钟;

  2.笔试:考察应聘岗位业务所需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120分钟;

  3.专业能力测试:通过专业能力笔试或专业能力展示方式,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时间为60至120分钟;

  4.业务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岗位工作所需基本能力,设置相关测试内容,时间为30至60分钟;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至15分钟。

  (三)成绩计算

  1.计算方法

岗位类别

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音乐、体育、美术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课堂教学×50%+专业能力测试×30%+面试×20%

音乐、体育、美术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课堂教学×40%+专业能力测试×40%+面试×20%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40%+业务能力测试×40%+面试×2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3.考试环节采用逐步筛选办法,根据课堂教学(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人选;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后,根据前两项折合成绩和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和考核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笔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如课堂教学(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担。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相应拟聘用资格。

  3.体检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在我校官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和考核

  1.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复审和考核工作由上饶师范学院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品德学风和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一票否决制,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递补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核、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80分以上)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心理测试、复审和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下列方式聘用:

  1.岗位代码为202210401教学科研岗位和岗位代码为202220101、202220102和202220103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其余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学校当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满2年以上,视学校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办理入编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觉遵守上饶市疫情防控规定,并及时关注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上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按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十、其他

  1.本招聘公告内容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793-8150623 8157009(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0793-8295986(上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793-8150797(上饶师范学院纪委综合办公室)

  0793-8217935(上饶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上饶师范学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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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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