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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中原区2022年招聘教师320人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郑州市中原区2022年招聘教师320人考试公告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快中原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20名,面向在职教师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后出生)。招聘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2.面向在职教师公开招聘教师:

  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连续在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报考岗位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月,且目前仍从事该岗位教学工作)。招聘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在职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如因疫情原因往后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资格证。具有所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且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2022届毕业生可先报考,如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5.加分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22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郑州市中原区锦江小学一楼报告厅(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与百花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提交《2022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年度考核表(两年)、“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及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6月7日,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998-5398。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6月18日17:00。考生点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122.114.205.10:8007)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学科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2022年6月16日9:00—6月19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报考人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2: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支付宝或微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2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另行通知,缴费成功的考生,请留意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考。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学科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学科报名条件。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教材教法、学生及班级管理等。

  3.笔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

  5.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

  1.高校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2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函)、就业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面试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教师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2年度郑州市中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优质课等相关荣誉证书并另附文件或审批表等原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1份。

  (4)所有报考人员须出具现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3),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并签字。

  (5)报考人员提供近3年缴纳社保相关凭证(养老保险)或近3年单位发放工资流水单(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月),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一学科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开考比例3:1要求的,按照该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参加递补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

  考生要及时关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范围和内容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分值占面试成绩总分70%。答辩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分值占面试成绩总分30%。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和幼儿教师的考生,除试讲答辩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所报学科相关专业技能),其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2)试讲范围

  高中: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初中:现行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小学: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幼儿园:从幼儿园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选取有关教学内容;

  特殊教育:教育部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3)答辩问题范围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方面有关问题。

  (4)试讲答辩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若出现不合格者,经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递补,只递补一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集合地点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标准进行等额考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上报区公开招教工作领导小组,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22:00)。确定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原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中原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招聘期间,考生应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遵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策咨询电话:0371—61912337

  0371—67692534

  附件:1.2022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2022年度郑州市中原区面向在职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3.在职教师工作经历证明、在职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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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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