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西河池凤山县2022自主招聘教师10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河池凤山县2022自主招聘教师108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4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2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共设45个岗位108人。

  (一)高级中学学科教师共14个岗位26人(实名编制16人,聘用控制数10人);

  (二)初级中学学科教师共24个岗位43人(实名编制13人,聘用控制数30人);

  (三)幼儿园教师共7个岗位39人(实名编制5人,聘用控制数34人)。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2)。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3日至2004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6.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7.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6月13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

  8.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9.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名条件以《岗位计划表》要求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

  6.本县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教师;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自主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6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17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18:00;

  (二)网上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提示操作,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三)报名要求。本次自主招聘的报考人员只允许一人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格式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图片清晰,方向正确。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

  2.户口簿的户主页及本人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同一页,报考幼儿园及初中岗位的提供)。

  3.毕业证书(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经学校盖章签字的就业推荐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查看→打印→完成)。

  5.教师资格证(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合格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单位编制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限证明材料(已入实名编制、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需提供)。

  (五)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四、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 6月13日9:00至2022年6月18日17: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对象

  1.报考城区学校(凤山县高级中学、城区初中、城区幼儿园)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2.报考乡镇学校(乡镇初中、乡村幼儿园)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乡镇学校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含1:3)比例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前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笔试前5天以公告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笔试前2天到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具体复审时间以笔试公告或通知为准。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按要求将所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404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资格复审当天请按以下顺序将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

  1.《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

  5.教师资格证(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合格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个人承诺书;

  8.其他证明材料(外县在职在编报名人员提供:单位编制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限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笔试

  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及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需要笔试的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但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六、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及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的内容及形式。本次县级自主招聘所有岗位均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及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2人以上(含2人)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递补人员2人以上(含2人)面试总成绩一致,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公示。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二)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实名编制5年,教师聘用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或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招聘单位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九、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县纪委监委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自主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违纪处理。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自主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所有应聘者必须持本人现场应聘当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应聘现场参加应聘并佩戴口罩(考生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异常者(超过37.3℃)不得进入应聘现场。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名考生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名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附件1.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6.8.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1).xls

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来县教育局决定组织惠来县第一中学等10所全日制公办学校组团赴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现场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惠来县第一中学、惠来慈云实验中学、惠来县华侨中学、惠来县第二中学、惠来县神泉中学、惠来县隆江中学、惠来县葵潭中学、惠来县慈云世铿中学等8所完全中学以及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惠来县特殊教育学校,共计划招聘教师18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完全中学(含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要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原第一批本科院校)本科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4年毕业未就业人员)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博(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非师范类的,除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岗位外,其他学科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学习经历)。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要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4年毕业未就业人员),专业应为特殊教育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博(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

  6.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者持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终止聘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惠来县在编在岗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定向生或委培生;

  7.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方式。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

  (一)网上预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准确完整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附件3),发送至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jyks2400@126.com。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报名确认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确认地点:广州大学文俊西楼架空层【导航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招聘广场(文俊西)架空层】

  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现场报名确认要求。应聘人员应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上传电子照片),并由本人到现场一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学生证及学校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现场签订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者。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如不到现场投档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核。考务人员将对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列为面试人员。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地点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电话、短信等信息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学科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性等方面情况。每名面试考生备考1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和惠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应聘者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的高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同一学科招聘条件从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初定于5月12日上午9:30—11:30在招聘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2024年广东省惠来县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就业服务协议书》。协议书设定有违约条款,拟聘人员若因个人原因违约放弃岗位,须承担违约经济责任。(具体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提供虚假信息进入面试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惠来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由惠来县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聘用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的,须到基层高中学校支教1年,支教结束后回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周年。

  获聘人员为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当前所应聘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市县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5和附件6)。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663-6692400(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

  6.《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意见》

  7.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简介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来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 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位于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美誉之称的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市地处川、滇、黔三省结合部,铁公水空交通发达,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国家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是世界名酒五粮液的产地和世界动力电池之都。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宜宾市人民政府筹建的公办全日制医药健康高等职业学校,以学历教育为主,兼办继续教育、社会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学院选址在南溪区宜宾国际高职园区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未满4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8:00

  网上报名邮箱:ybyzyyx@163.com。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并由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命名。因材料不完整、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报名失败,责任自负。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D1-A栋),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的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考核方式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考核通知单》。

  (二)考核方式。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具体的时间、地点等详见《考核通知单》。

  (三)成绩公布。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同一名额在体检和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25万元至100万元的安家补助;该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二)租房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5年服务期内,未购自住房前,招聘单位提供周转住房或2000元/月的租房补助。

  (三)科研保障。招聘单位将根据上级部门拨付的科研项目经费,配套等额的科研保障经费。

  (四)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并为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提供帮助。

  (五)事业保障。具有医学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在完成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项目科研等工作任务后,可以在附属医院执业。

  (六)聘用保障。在学院有岗位空缺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经学院研究同意,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聘用。非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序列的人员待入职聘用后,按程序逐步转评转聘为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报考时属于宜宾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县(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宜高校在职在编人员的,入编入职后不纳入市级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兑现范围。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人才政策(简介)

类别

条件

安家补助

租房补助(元/月)

备注

一类

具有医药类高等院校院系负责人经历的人员,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00万

0.2万

1.安家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2.租房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5年服务期内,未购自住房前,提供周转住房或租房补助。

二类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医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80万

0.2万

三类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5万

0.2万

四类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5万

0.2万

  十、本公告内容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解释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咨询电话:0831-2023379

附件:

1.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

 

2024年4月26日

湖南省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告

  湖南理工学院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一本高校,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十三五”期间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岳阳市南湖风景区,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9个,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整合成PDF文档(命名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招聘邮箱:rsc@hnist.edu.cn。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7)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各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0-8640298(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0-8640142(校纪委)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理工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专任教师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工程科学、植物与动物学、环境与生态学、物理学、生物与生化、数学、一般社会科学1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哲学、生物学入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拥有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4个,招聘计划11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

  3.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成果(应聘人员提供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2)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结果在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师范大学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省吉首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吉首大学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国家自科基金地区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申报资格的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3个,招聘计划8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吉首大学网站、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8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首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JPG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JPG格式;

  (3)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档,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JPG格式;

  (4)个人简历,JPG和DOC格式;

  (5)个人自荐材料扫描件,含各类过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JPG格式;

  (6)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JPG格式;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8)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及水平,总分100分。

  综合评价:主要考核师德师风、综合素养、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潜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队合作精神、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3-2821033(吉首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1.吉首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吉首大学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吉首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