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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招聘教师和校医305人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招聘教师和校医305人考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5名和校医(保健医)20名。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和名额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二)岗位条件
  1.中小学教师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一致),取得与中学或小学相对应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学科相一致)。
  2.幼儿园教师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幼教专业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校医(保健医)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学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或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三)在职优秀教师免笔试报名条件
  1、有五年(2017年10月1日以前开始任教)以上教学一线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教学岗的教师,近五年(2017年1月1日以后)曾获得以下奖励(获奖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任意一项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1)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现场课)评选并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励(2)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并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励;(3)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并获得一等及以上奖励;(4)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基本功大赛并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励。
  2、符合免笔试报名条件的教师,学历和年龄的报名条件适当放宽:(1)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四类服务项目考生”报名条件和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四类服务项目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五)代课教师报名条件和加分
  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任教三年以上(2019年10月1日前上岗)的在岗代课教师每代课一年加1分,最高可加5分。学历报名条件适当放宽: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幼教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以上加分体现在笔试环节,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加分情况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进行公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5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26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和27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予补报。
  为做好疫情防控,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现明确不同区域(以户口本户籍所在地为准)的报名人员,按照不同时段的要求进行报名:6月25日上午(开封市鼓楼区、顺河区、龙亭区、禹王台区),6月25日下午(开封市示范区、祥符区),6月26日上午(开封杞县、兰考县、通许县、尉氏县),6月26日下午(河南省内开封以外的其它地市),6月27日上午(河南省以外地区)。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金耀小学(开封市三大街与金耀路交叉口向北约300米再向东50米路南)。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交与报名要求相对应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从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下载打印,网址:www.kfxq.gov.cn)以及相应的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5月10日《关于河南省部分考区延期举行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要求,受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可通过教育部或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等相关网站,打印相应类别要求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科目网页截图证明,用于招教考试报名。
  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应提供能够证明与其学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保7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招聘岗位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将该学科部分岗位调剂到其它学科。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上报至上一级教育管理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理。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缴纳考务费3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
  通过资格审查和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按照网站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校医招聘考试办法视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另行公告。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试卷委托考试专业机构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类别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免笔试人员不计入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对象,遇到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公布,报考人员按通知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按岗位类别分学科进行。现场抽取题目,考查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基本功、仪表仪态等方面的水平和素养。体育、音乐、美术、幼教等学科面试时要同时展示学科教学技能,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委托市外专业教师做评委。
  3.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设置两个考场以上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二次平均法计算方法:
  (1)根据在不同面试考场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原始有效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考场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公式:(A1+A2+A3+……)÷N=R
  (3)用总平均成绩(R)除相关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即:R÷An=Xn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入围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需要。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聘用时出现空岗,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按照报考岗位类别的不同进行分配,对于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教师和校医,没有编制,实行聘任制,与示范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三年内不得调动。
  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且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后,再办理事业单位教师聘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三)所有考生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6(考生告知书)。
  (四)本简章解释权归示范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www.kfxq.gov.cn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招聘咨询电话:0371-22941920;监督电话:0371-2255735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附件:
  1.2022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岗位表
  2.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免笔试人员报名表
  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校医报名表
  5.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应提交材料要求
  6.考生告知书      

 2022年6月6日

  附件1:2022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岗位表

  附件2: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免笔试人员报名表

  附件4: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校医报名表

  附件5: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应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6:考生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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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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