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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象州县2022双选会招聘9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来宾象州县2022双选会招聘92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关于允许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情况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象州县将组织参加2022届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高中、乡镇中小学教师62人;通过笔试+面试方式招聘县城中学教师20名;非教师岗位9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2日至2004年6月12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具体职条件以《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高中、乡镇中学幼儿园)》、《象州县2022年以笔试+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中学)》、《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非教师岗)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县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

  2.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3.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6月12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6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2022年6月12日9:00至6月12日12: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发布公告之日起,报考人员可到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填写。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考生报名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二)报名资格审查(2022年6月12日9:00至6月12日12:0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招聘单位须在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审查结果查询。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直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

  三、笔试

  (一)笔试人选的确定

  县城中学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笔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笔试。

  (二)笔试内容形式

  笔试采取编写教案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的组织管理

  笔试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笔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笔试的地点和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6月12日12:20-12:50。

  笔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具体教室现场确定)。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作为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一项内容,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直接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当同一报名岗位人数达到24人及以上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方式为编写教案,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内容形式

  1.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取试讲面试方式。

  2.非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面试考官由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委派考官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

  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时间:2022年6月12日13:00分开始。

  面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具体教室现场确定)。

  (五)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教材是象州县现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当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来宾人才网等相关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凡涉及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象州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研究,报中共象州县委员会、象州县人民政府决定。

  咨询电话: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党工委综合股:0772—4361510

  监督电话:0772—4364061

  附件1.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高中、乡镇中学幼儿园).xlsx

  附件2.象州县2022年以笔试、面试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县城中学).xls

  附件3.象州县2022年以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非教师岗).xlsx

  附件4.象州县中小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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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属公办园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芙蓉区教育局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聘用单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热爱教育,有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5.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不宜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工资待遇

1.享受芙蓉区编外合同制教师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2.幼儿园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

招聘程序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本次招聘的具体流程与要求说明如下:

(一)报名阶段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16:00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符合要求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放至一个PDF文档,发送邮箱:253655431@qq.com,邮件标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电话”格式命名。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短信和电话通知2月3日上午参加面试。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6年2月3日8:30

2.面试地点:芙蓉区教育局万国城幼儿园二楼多功能厅

3.面试形式:6分钟无幼儿片段教学试讲+1分钟技能展示+2分钟现场交流。

4.面试要求:面试当天请务必携带所有证件、证书原件,以便现场核验。

(三)结果通知

面试结束后两日内,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录用人员将根据芙蓉区局属各公办幼儿园的实际岗位空缺情况,进行统一分配与安排。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入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谢老师:19091704731

何老师:19973112067

2.监督电话

殷老师:13357219519

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顶岗教师学科及名额:小学英语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近5年内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个人资料发送至875706643@qq.com。邮件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电话+岗位名称”。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应聘资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在职教师还应提交职称证、教育教学业绩材料,现场审核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二)温馨提示

1.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2月28日17:00。

2.个人简历请留下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3.经过审核进入面试人员,将另行通知。

4.学校地址: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卓逸校区(成华区隆兴南四路29号)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计划招聘控制数人员55名。详情见《乌兰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日(不含)至2008年2月2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需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2月2日(不含)之前;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未满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纪受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因吸毒被管制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进行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日8:30至2026年2月4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00至2026年2月5日15:00,缴费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00至2026年2月5日23:00。

  3.报名采取考生承诺制,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经由承诺人手写签名后拍照上传至系统,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印章或他人代签。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报名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工作经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应聘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与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3.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报考费120元/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

  4.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缺考的不予退费。请在缴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

  5.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须于2026年2月6日8:30至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缴报考费,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以上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镇街出具的低保证明(落款需在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31日之间)并加盖公章,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落款需在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31日之间)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事宜。

  办理退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到账日期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3:1(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岗位数。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00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答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 2026年2月9日。具体安排为: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5.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在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3.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以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时间共计12分钟,其中试讲9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80分,才艺展示2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的,或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控制数人员的工资核定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工资待遇和增长机制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控制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控制数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按企业职工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及时接收递补等相关通知。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82-821363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5-8818666

  本公告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乌兰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江西省赣州市2026年2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公告

为满足广大应试者实际需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赣州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6年2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安排与报名缴费

(一)测试时间:2026213日、14

(二)测试对象:

(1)教师、播音员、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

(2)其他社会人员。

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第十三条,应试人应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三)网上报名时间:参加21314日测试的应试者可于129上午9点起进行网上报名。每批次限定420个名额,总共840个名额,截止时间为26上午10点

(四)收费标准: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9]75号文件,本次测试社会考生收费为50元/人

(五)缴费方式: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向考生发送缴款码短信,请考生及时关注手机信息。考生凭缴款码信息登录江西省财政厅官网或进入赣服通小程序、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缴费成功后保存好缴费凭证,以便考试当天向工作人员出示核验。如因考生弃考或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不予退款。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27日至12错过打印时间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七)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赣州市普通话测试站——赣州市蓉江新区京澳线飞扬大道北段西侧(赣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科技楼六楼)。由于测试站周边未设社会停车场,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市内乘坐112路、138路公交车至“应用技术学院西门”站向西步行300米即到,也可使用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导航搜寻“赣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南门”。

联系电话:0797-8686236

、考生报名和准考证打印流程

     (一)考生报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注册登录(建议在报名时间开放前注册好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收藏该网址)

——“报名入口”选择“江西”——点击“我要报名”——根据意向测试时间选择 “赣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择“时间”——点击“下一步”——查看报名须知——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登记照——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

(二)打印准考证: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页面,点击“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流程和内容

(一)测试流程: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日期和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居民身份证、过期临时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户口簿等证件)。如遇特殊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调整安排。

测试具体流程:核验相关证件及缴费情况→采集身份信息→进入候测区→测试→自行离开。

(二)测试内容:详见语文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用书),书内附配套音频资源和“畅言普通话”模拟测试等资源。

、成绩查询

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40个工作日左右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选择“成绩查询”栏目输入个人信息后查询。(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增加了电子证书相关规定,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下载。)

、其他要求

(一)根据国家语委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精神,自2023年6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室及备测时间设置,请广大考生知悉。

(二)考生不得委托中介培训等机构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或测试成绩。“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s://bm.cltt.org/#/index)”是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打印准考证书和成绩查询唯一官方网站,请勿轻信其他网站或渠道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任何相关报名和测试信息。

(三)因采用计算机辅助系统测试,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参加测试。

(四)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必须为近期2寸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像素为390*567以上,不小于20K、不大于1M。以上信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方可修改。

(五)为营造安静的测试氛围,考生请勿穿着高跟鞋入场。

六、政策咨询电话

赣州市教育局:0797-8991499

温馨提示

赣州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如报名、考试技巧等任何形式的相关培训,请各位考生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缴款码缴款参考步骤

赣州市教育局2026年1月28日

重庆市万州区2026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切实解决广大考生的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就近就便原则,本站仅面向万州区户籍人员及目前在万州区工作、求学、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建议您将网站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方便今后访问。我站面向社会报名仅此一个渠道,未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机构组织报名工作,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请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网站,报名时根据网页提示添加当批次QQ群。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6月1日、8月3日、10月8日、12月1日。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继续关注“万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帮助中心”—“测试站公告”页面后续公告。

3.特别提醒:请考生本人提前进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栏目,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务必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测试;如实选择“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信息,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考生在注册、登录过程若遇问题可致电客服(电话:4000199199)咨询。

三、测试时间及流程

测试时间以报名页面显示为准,考生根据页面显示和个人情况选择,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请慎重选择并珍惜测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测试流程:万州区教委514室缴费—515室采集信息、候考—测试室考试。

四、测试费

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5〕41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每人每次50元。考试当日现场缴费(建议使用微信支付)。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缴费凭证参加测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5天公布,请考生务必在测试前3天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报到时间和考生须知。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成绩及证书

1.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3.参加测试后1个月左右,我站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帮助中心”—“测试站公告”栏目发布纸质证书领证通知。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纸质证书,逾期1年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我站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若不慎遗失,考生可使用电子证书。

4.电子证书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申请添加“我的证照”。

5.如需证书邮寄(到付),请务必添加当次测试QQ群。

七、友情提示

《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已于2023年8月发布、出版,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同步启用依此命制的试卷库。

八、联系方式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256号,咨询电话:023-58232656。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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