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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辽源市2022年教育、卫生健康系统 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辽源市2022年教育、卫生健康系统 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动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引进亟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开展教育、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教育、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人员97名。教育系统49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卫生健康系统4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取得永久居住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勇于奉献,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对应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需全日制毕业,博士研究生本科、硕士阶段需全日制毕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离职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招录(招聘)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辽源·智慧党建”网(https://www.jllydj.gov.cn/)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aoyuan.gov.cn/)对外发布。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由辽源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7日。

  (二)应聘人员请登陆“辽源·智慧党建”网(https://www.jllydj.gov.cn/)下载,根据专业领域填写《辽源市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教育系统)》(见附件3)或《辽源市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卫生健康系统)》(见附件4),并附相关报名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小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教育岗位发送至邮箱:zzrsk520@163.com,卫生健康岗位发送至邮箱:wjwsbzp2022@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姓名”。

  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需同步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获取);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获取)。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审核的电话告知。

  (四)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一)考试

  1.应聘人员须实时关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辽源·智慧党建”网(https://www.jllydj.gov.cn/)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aoyuan.gov.cn/),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通过上述平台发布。

  2.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辽源市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教育系统)》或《辽源市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卫生健康系统)》及其他招聘相关材料参加考试,同时需携带资格复审相关材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教育系统应聘人员可采用先上岗后考证的方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资格审核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材料。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设笔试环节。教育岗位招聘考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卫生健康招聘岗位采取“医疗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由辽源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面试当天同步开展。各类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实际人数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复审时,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面试成绩合格且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无体检资格,并在面试成绩及格线以上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辽源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市内指定医院集中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应聘人员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考察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辽源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各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政审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辽源·智慧党建”网和辽源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与后续管理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无递补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类别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各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与辽源地区之外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遴选,不得转任交流至其它地区。

  (四)聘用人员享受《辽源市“英才卡”管理办法(试行)》中所明确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报考岗位条件中要求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肌痛、腹泻、鼻塞、流涕、结膜炎等疑似症状,应按照防疫要求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排查就诊。

  (二)辽源市外居住的考生,返辽之前须按照疫情管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社区报备等事宜,考前14日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内重点地区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携带24小时内正规核酸检测机构结果阴性纸质证明、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5)。

  (四)考试当天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场;“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

  (五)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接受进一步检查。

  (六)应聘人员应服从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七)考前,若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考试费用。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五)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各环节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及政策咨询电话:0437-3316007

  点击下载>>>

  附件1:辽源市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教育系统).xls

  附件2:辽源市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卫生健康系统).xls

  附件3: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教育系统).xlsx

  附件4:事业单位硕博人才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卫生健康系统).xlsx

  附件5:事业单位教育、卫生健康系统硕博人才专项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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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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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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