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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绵实外国语学校2022年优秀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巴中绵实外国语学校2022年优秀教师招聘公告

  学校简介:
  巴中绵实外国语学校建于2016年,是由四川绵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携手中国顶级中学100强、四川省十强名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斥资3亿元匠心打造的一所集特色小学、精品初中、卓越高中为一体的全寄宿制、现代化、高起点的K12民办学校。学校位于巴中“三县两地一门户”的平昌县城,依山傍水,环境优美,高铁、高速,交通便利。
  学校秉承“为每一位师生创造最佳发展空间”的办学理念,传承绵中实验学校优秀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践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育校,建文化厚植、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的川东北名校”的办学思路。为未来社会引领者的成长奠基,着力打造适合每一个学生的教育。办学以来,学校先后获得省市级“先进党组织”“文明单位”“先进单位”“文明校园”“五四红旗团委”等诸多殊荣和称号,蝉联市县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多次获得省、市各种比赛一等奖。是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所属全国外语特色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国家级“英语特色学校”、“全国家长学校建设实验学校”、“国家十三五作文素养教学实践研究课题创新作文教育实验基地”、“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重庆大学等著名高校生源基地学校。   学校拥有省骨干教学名师指导和引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构建形成了爱生、优教、敬业、力量雄厚的一流师资团队。现有学生3500余人,教师230余人。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诚邀全国优秀在职教师和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加盟我校,共创辉煌。
  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物理、化学、政治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
  小学:数学
  招聘对象:
  一、2022年6月前毕业的师范院校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拥有对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毕业时发放视为有)。特别优秀的非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二、在职教师:拥有对应学科、学段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获得县区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奖励),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县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年龄不限)。
  薪酬福利:
  1、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①实行结构工资制,即公办工资体系和民办学校的福利待遇相结合的工资标准。②年薪制,特别优秀的在职教师。待遇面议。
  2、提供强有力的人事保障:按照公办学校标准购买五险一金,定期免费体检,带薪寒暑假,节假日、生日工会福利。
   3、提供舒适的后勤保障:子女免费就读本校所有学段,免费提供教师宿舍,发放餐补和交通补助。
  4、提供卓越的发展平台:多层次校内外专业培训、寒暑假专业研学、成绵名校带薪交流。
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品行端正、性格开朗、身体健康、师德高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无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责任心、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师范类应持有应聘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如应聘成功,须在一年内考取。
  报名方式:
  1、加入我校教师招聘QQ群484131569,填写应聘登记表。发送QQ邮箱:1126055391@qq.com。进群后命名为:“应聘学科+学部+在职(或应届)+姓名(如:语文+高中+应届+王五)。
  2、时间:2022年6月8日起。
  3、学校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到校参加考核(先笔试再试讲、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27-6217777(办公室) 13551500469(李老师)
 
  *本招聘解释权归巴中绵实外国语学校所有。
巴中绵实外国语学校
                                      二O二二年六月
 
应聘登记表扫下方二维码获得
四川巴中绵实外国语学校2022年优秀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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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简章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以国(境)外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不含高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正在认定过程中的,应在公示聘用前提供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六)已在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通过考试确定人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鉴定—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7日11:00。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供考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在2024年5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排序。对达到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2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国(境)外取得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可不再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再相同的,通过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总成绩名次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对象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具体安排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公办幼儿园工作,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0536-6036067;咨询时间:8:30-11:30 ,  14:00-17:30。

(二)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58。

(三)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通知公告栏目)。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岗位汇总表

 

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简章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8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不含高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除外)。教师资格正在认定过程中的,应在公示聘用前提供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六)已在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通过考试确定人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鉴定—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7日11:00。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供考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体育教师岗位(武术方向)”若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招聘计划调整到“体育教师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在2024年5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排序。对达到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2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普通话证书,英语水平证书(限英语教师岗位),学历和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可不再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仅限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学科),满分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学科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学科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的,试讲成绩高的排前;其他学科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再相同的,通过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总成绩名次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对象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具体安排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学校工作,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

(二)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0536-6036067,咨询时间:8:30-11:30,    14:00-17:30。

(二)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58。

(三)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通知公告栏目)。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汇总表   

 

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潍坊昌乐县2024年招聘教师175人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山东省昌乐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50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昌乐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7.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等同于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使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应聘人员须在公示聘用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专业目录执行。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能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0日11:00—5月14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昌乐县人民政府”-“部门导航”-“教育和体育局”窗口(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或直接搜索“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进入“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类型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0日11:00—5月14日11:00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0日11:00—5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本次笔试共两科,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cljyzzrsk@wf.shandong.cn中,并拨打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36-6221856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4.报名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昌乐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5.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公布。

需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笔试准考证、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昌乐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暂无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公示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5.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现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履职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素养等。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科目一:教育理论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等。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分别按30%、70%折算后计入笔试总成绩。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2024年潍坊市统一确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和专业水平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面试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违规入党、高考移民、档案材料造假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按规定列入考察前置审核。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考察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选岗及聘用。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选岗后,对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在昌乐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昌乐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教师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查询。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地址: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27房间)。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地址: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

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咨询电话:0536-6221856。监督电话: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6-6235279,昌乐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536-6853575。请在工作日8:30-11:30、14:00-18:00拨打。

附件:昌乐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山东烟台市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岗位19个,招聘计划59(含党校教师1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报考党校教师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4年5月15日。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15前取得。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岗位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159:00-517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1512:00-51811:00;

缴费时间:2024年51512:00-51916:00  

2.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爱山东”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左上角定位到“烟台市”,在APP上方搜索“教师招聘”,即可进行报名。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党校教师与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审核。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党校教师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负责),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党校教师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负责)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党校教师联系中共招远市委党校

5.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51512:00-519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党校教师不需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5219:00-523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完成网上交费后须电话联系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退还笔试考务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退费,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幼儿教师D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幼儿教师A岗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党校教师网上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外,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6)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教师资格证书(党校教师除外)。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党校教师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负责)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一)党校教师

党校教师考试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负责组织,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本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30人以上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中共招远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及文字写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后,根据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初试、面试等相关事项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本次招聘参加烟台市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笔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中小学教师面试小学体育教师除外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小学体育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具体事宜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党校教师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负责)。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党校教师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负责)。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党校教师向中共招远市委党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党校教师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党校教师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负责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党校教师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党校教师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负责)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试用期合格的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新进入幼儿园的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附件1《岗位需求表》备注栏有标注“高分先选”的部分岗位,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无问题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用人单位。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8152617(中共招远市委党校)

0535-8246383(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及复核电话:

0535-8152617(中共招远市委党校)

0535-2609866(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zhaoyuan.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谭老师 18563880269  杨老师 18363816318

    本简章由中共招远市委党校和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中共招远市委党校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7日  

湖南张家界市市直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张家界市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张家界市教育局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为两所市直学校(市民族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一批教师,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规定,成立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张家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2名,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zjj.gov.cn/);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hnzjj-mz.edu.cn/)。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学历学位,以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委人才办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其他要求

岗位表备注为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2022、2023、2024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

五、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张家界市民族中学(联系电话:0744–8350095,地址:市区子午西路)。

3.报名流程:见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后,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在每份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粘贴个人照片→报考考生本人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到张家界市民族中学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两份)→考生将其中一份报名表留存,另一份报名表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张家界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44–8223922)。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4.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应当复印存档),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由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对资格审查工作,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报考人员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争议。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25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市民族中学党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主要测试各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在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形式与分值。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将毒品检测项目纳入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范畴,毒品检查且复检呈阳性的人员,将不予聘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3.考察重点及方式。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应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4)。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研究,报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市特殊学校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经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市直学校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5)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6),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相关市直学校应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zjj.gov.cn/)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hnzjj-mz.edu.cn/)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744—8223922

(二)考务咨询电话

市民族中学办公室:0744—8350095

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0744-8223954

(三)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4—8229912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9〕1号等规定执行。对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张家界市2024 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

5.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

6.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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