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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梓潼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绵阳梓潼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来绵阳市梓潼县干事创业,梓潼县事业单位拟公开考核招聘7名教育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梓潼县教育事业单位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7名,详见《梓潼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应有师范院校就读经历。

  报名时绵阳市内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8日以后出生),其中:

  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XX类”的,指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招聘后需在梓潼县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在定向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6.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络预报名

  时间为2022年6月8日至6月22日下午5:00。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真实、准确填写《梓潼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以“姓名+XX岗位”为名称,将《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964789671@qq.com。

  (3)网络预报名时将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进行反馈,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反馈信息。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打印的《报名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资格复审所需个人资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需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审核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以公告所通知内容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资格审查

  网络预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及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①《报名表》1份(粘贴1寸标准证件照)。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本人学位信息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本次教师公招考试。在资格审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⑤以本科学历报考者,须提供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随时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并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则进行加试。根据面试分数和招聘岗位数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考核结束后,面试考核小组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2年梓潼县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及政审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

  2.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3.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协商确定。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不合格或放弃补检的报考者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引进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咨询电话:

  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

  (0816)8216947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221496

  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6)8219234

  监督举报电话:

  梓潼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8217680

  附件:1.梓潼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梓潼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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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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