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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2022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红河州2022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州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2022年红河州个旧、开远、蒙自、建水、石屏、弥勒、泸西、元阳、金平、绿春、屏边、河口12县市共设置中小学义务教育“特岗计划”岗位375个。其中:初中教师岗位144个,小学教师岗位231个(具体岗位计划设置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向本地生源倾斜

  1.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师范类红河州户籍专科毕业生(具体以县市岗位设置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初中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一致。具体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以设岗县市公布为准。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①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市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②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2022年8月底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③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考生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证明),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此类考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在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教师资格。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2022年9月—2023年8月)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

  (三)服务年限

  特岗教师服务年限3年。

  (四)招聘政策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聘用。元阳、金平、屏边、绿春、河口南部五县户籍(身份证号和户口所在地均属所报考县)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本县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岗位,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受1:1.2面试人员比例限制。

  三、报名时间、方式、打印准考证及现场验证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0日8:00—6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6月21日起,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情况在云南招考频道(http://www.ynzk.cn)隔日通报。建议考生理性报考,勿观望扎堆。

  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请参考《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附件2)。

  2.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3.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4.南部五县户籍师范类专业本科免笔试考生须在网络报名成功后,截至6月24日前到报考县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相关的免笔试证明材料。

  5.考生应按考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考试前后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于2022年6月29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2年7月19日9:00—22日18:00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办法进行。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州级组织考试。面试由各县市组织。

  (一)笔试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2.笔试时间

  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评卷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阅试卷。2022年8月11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省教育厅将考试成绩发到各州市教育体育局,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收到成绩后在红河州人才网(http://www. hhzrc.cn)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

  5.查分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2022年8月12日18:00前携带准考证到报考县市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县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报州教育体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二)面试、成绩计算、体检

  1.面试

  笔试结束后,我州以县市为单位,按岗位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从高到低按各学科岗位数1: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1人的,2人进入面试;招聘2人的,3人进入面试,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同时设置了“专招本科生岗位”和“其他岗位”的学科,笔试成绩合并排序,专科生进入面试人数不得超过“其他岗位”计划数额,分数相同的本科学历优先聘用。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进行复审时,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县市的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采取分学科说课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

  2.成绩计算

  ①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②南部五县所设岗位,如有本县户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免笔试)和非本县户籍考生同时报考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算入总成绩,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县市招考领导小组指定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红河人才网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同时由各设岗县市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五、聘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上岗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红河人才网和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的拟聘特岗教师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按所报考县市的通知时间与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3.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

  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设岗县市负责组织实施。

  (三)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聘完成后由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六、有关政策

  按《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加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力度的通知 》(云教人〔2017〕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对象、条件和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对象、条件或证件材料有虚假、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凡公告规定时间不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考工作在云南省教育厅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官方网站以红河人才网(http://www. hhzrc.cn)、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前15天左右,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实时情况发布《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考生要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及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要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五)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县区联系电话咨询。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简章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3—3732149、3732150

  县市联系人及电话:

 

县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黄  芳 

0873—3059656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刘玉兰 

0873—7122831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人才科 

马启聪 

0873—3856911、3856914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童锐铃 

0873—7613937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朱家平 

0873—4859244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潘竹长 

0873—6122089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王志平 

0873—6625034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张  捷 

0873—3032219 

金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黄荣俊 

0873—3051136、5224335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杨绍强 

0873—4221356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张开德 

0873—3222233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李成祥 

0873—3451101 

  附件:1.红河州2022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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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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