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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第四中学2022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内江市第四中学2022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第四中学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调存在调整考核日程的可能,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内江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定期查阅相关网站考试动态信息和个人邮箱初审反馈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选调岗位信息

  岗位及名额: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政治教师1名、初中体育教师1名,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初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全省范围内已满服务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条件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普通话水平须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外报考人员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4.参加选调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22年6月6日未满36岁),特别优秀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教育局官网、内江市教育局官微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19日(截止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所需资料进行扫描(拍摄清晰照片也可),按顺序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XX学科XXX报名资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到邮箱14762173@qq.com。

  3.所需资料:《内江市第四中学选调教师报名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工作期间的主要荣誉材料。

  4.初审结果及疫情防控须知将在6月21日前通过邮箱反馈报考人员。

  (三)考核

  考核由内江市第四中学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名单,原则上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1.笔试考核(百分制)

  时间:7月2日上午9:00;

  地点:内江市第四中学。

  2.面试考核(百分制)

  时间:7月2日下午2:30;

  地点:内江市第四中学。

  3.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当天,请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入围面试的考生,请在面试当天提供线上资格初审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

  (四)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经内江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后,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审批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内江市第四中学和内江市教育局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及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1.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本次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次选调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和内江市第四中学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内江市第四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192435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38485(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832)-2195386(内江市第四中学纪检监察审计室)

  附件:内江市第四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四川省内江市第四中学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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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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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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