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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练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练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精神,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练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事业编制内教练员,招聘人数2人,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田径·短跳项目教练员

 1

一本及以上

运动训练及相关专业

30周岁及以下

1.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20年以来一本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一项                                                                                                                                                                                                                        及以上)。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0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足球教练员

 1

一本及以上

运动训练及相关专业

30周岁及以下

1.普通招生计划2020年以来一本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0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备注: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20年以来一本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再限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0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6月27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页、保山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保山发布和保山新闻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8日(星期五)17:30截止,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招聘工作邮箱(邮箱地址:1817990160@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875-2122926、2122646。本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纸质证明材料以PDF格式的电子扫描件形式报送。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填报《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和学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2月底;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2月底,取得学位证书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3月底。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扫描件。

  (6)关于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需提供本科以来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5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3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属于《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和《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引进人才,在正式聘用后,经市人才办审核同意可享受《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工作补贴、住房保障等待遇。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入保参加面试等招聘相关工作时,非涉疫地区来(返)保人员扫码、亮码后通行。涉疫地区来(返)保人员按照《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来(返)保人员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A、B、C、D分类管控要求执行管控,管控结束后可自由流动的考生,可按时参加面试等招聘相关工作。

  (一)涉疫地区分类

  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对来(返)保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划分为A、B、C、D四类风险区。A、B、C、D四类地区的划定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在保山发布上适时公开发布。

  1.A类地区

  (1)国内各地公布的高风险地区。

  (2)境外地区。

  (3)经风险研判后确定的高风险涉疫地区。

  2.B类地区

  (1)国内各地公布的中风险地区。

  (2)经风险研判后确定的中风险涉疫地区。

  3.C类地区

  (1)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且有外溢风险或已发生外溢地区。

  (2)经风险研判后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上海市除高中风险地区以外区域、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除高中风险地区以外地区)。

  4.D类地区

  (1)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且无外溢风险的地区。

  (2)经风险研判后确定的一般涉疫地区(辽宁省丹东市、内蒙古赤峰市)。

  (二)国内外涉疫地区来(返)保人员分类管控措施

  1.A类地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来(返)保人员管控措施

  14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来(返)保人员:即日起抵保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至少5次核酸检测),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境外入境人员还需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至少2次核酸检测)。

  2.B类地区、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来(返)保人员管控措施

  14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来(返)保人员:即日起抵保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至少3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至少2次核酸检测),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C类地区来(返)保人员管控措施

  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3次核酸检测)。

  4.D类地区来(返)保人员管控措施

  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实行核酸加抗原落地检测,抗原检测阴性放行。

  (三)非涉疫地区来(返)保人员防疫要求

  低风险地区人员来(返)保及市内低风险地区人员流动,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扫码、亮码后通行。

  (四)其他

  1.来(返)保人员14天内原出发地变更为涉疫地区,须及时向所在地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管控措施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保之日起计算。

  2.返乡学生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3.边境地区继续严格执行现有疫情防控要求。

  4.即日起,来(返)保人员相关防控措施以《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来(返)保人员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为准,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隆阳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如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生自行承担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面试的一切后果。

  考生应严格遵守隆阳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隆阳区疫情防控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2162575。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875-2122646

  邮箱:1817990160@qq.com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

  杨老师:0875-2122926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附件: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附件: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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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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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2026年5月16日至17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4月17日10:00至20日17:00。

2.审核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至21日17:00。

3.缴费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至22日24: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17日。

二、考区设定

本次考试共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5个考区。某一考区报名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参加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和俄语(高级中学)面试的考生,统一在银川市考区报考,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参加小学全科面试的考生,可在银川市、固原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固原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参加中职类面试的考生,统一在吴忠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中职类面试考场。凡报考到吴忠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面试目录依据2021年版本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或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或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2.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一经缴费,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附件详情请看原文):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名称、地址及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31日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至4月20日18:00。

(二)审核确认时间、方式及地点: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方式及地点安排详见《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须在面试前完成)。

(五)面试考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至5月17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1.具有云南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3.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其他考生相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除报考条件第(三)条第2项之外的其他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流程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附件2)。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虚假或者错误信息造成无法报名、面试及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5年下半年及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

(二)考区选择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17个考区(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玉溪、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保山、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1.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考区”。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昆明冶金职业大学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昆明冶金职业大学官网公告。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考区”不接收其他科目的报名。

2.报考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日语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昆明考区”。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3.“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面试设在各州市考区。特别提醒: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在怒江州的考生,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只能选择“保山考区”。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4.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考;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选择签发地考区报考。

考生选择考区后,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三)审核确认

所有考区均采用线上审核确认,不设立现场确认点,考生需要在审核确认期限内扫码关注微信小程序或按公告指引,上传审核确认所需相关材料。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方式、地点及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1。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户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云南省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与学籍证明等。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社会考生及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3)。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完成面试报名。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职业大学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职业大学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认定及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考试标准、大纲、流程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考试介绍”“常见问题”栏目查阅;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4。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各省考试承办机构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常见问题”相关要求办理信息更正。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咨询电话

考区

咨询电话

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

0871-66051123、0871-68306821

昆明

0871-65180066

昭通

0870-2235755

曲靖

0874-3333216

楚雄

0878-3122846

玉溪

0877-2023061

红河

0873-3643758、0873-3732149、0879-3900527

文山

0876-2191795

普洱

0879-2123085、0879-2125050

西双版纳

0691-2122712

大理

0872-2319394

保山

0875-2122926

德宏

0692-2127515

丽江

0888-5121089、0888-3196085

怒江

0886-3623470

迪庆

0887-8288845

临沧

0883-2124315

附件:1.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xlsx

附件:2.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pdf

附件:3.在籍学习证明.docx

附件: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x

甘肃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面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4月17日10:00-20日17:00;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00-21日17:00;

   3.缴费时间:4月17日-22日24:00;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5月11日至17日。

  (二)考试日期

  5月16日至1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师范院校及其他中职学校“幼儿保育”或其他相关专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

  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流程及须知

  面试报名流程:网上注册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未在甘肃参加2026年上半年笔试考生,须重新注册。注册时须如实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在甘肃参加2026年上半年笔试考生,可继续使用笔试报名时的账号。考生可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报名报考。

  照片要求:(1)本人近六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B,格式为jpg/jpeg;(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特别提示:①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②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学段日语、俄语;③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④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考生只能选择兰州考区报考,并在兰州参加面试。

  (二)网上审核确认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会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错误,造成后续认定等环节不能完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在“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按照提示修改个人信息(含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科目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考生如有疑问,及时向所报考区咨询。各考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文件规定,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费为280元/人次。

  四、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1个科目: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五)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按照2021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面试科目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五、面试内容

  有关面试考核的标准、大纲、流程,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规范参加考试。

  七、面试结果及证书

  面试结果预计于2026年6月12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通过“成绩查询”栏目查询面试考试结果。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面试合格的考生,通过“合格证明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八、特别提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附件: 1.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31日

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NTCE”)(面试)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20日。现就面试报名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4月17日10时至4月20日17时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时至4月21日17时(考生必须按照报考公告,按规定方式登录资料提交系统提交审核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3.缴费截止时间:4月22日24时

4.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1日至5月17日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5月16日至5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结果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具有青海省户籍。

2.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等其他资料)。

4.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年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条件不符的考生无法完成相关操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号、部队证件号和属于驻我省现役部队或现役武警官兵等信息。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过期无法办理。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至无法参加考试,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一步:注册报名。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成功的考生使用原账户即可,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面试账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后(http://ntce.neea.edu.cn),在“考试服务”栏中点击“报名系统”,选择“青海”后点击“点击登录”,进入账户界面后,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页面,选择报考面试类别及科目等信息并提交。

注意事项:在报名系统中,若选择沿用笔试阶段提交的照片,则无需重新上传照片。若选择不沿用,则需提交本人近六个月内的白色背景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中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饰物,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及肩部以上部分。照片格式须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0KB。

第二步:提交资料。报名系统中注册报名结束后,按附件1《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操作指南》,扫描资料提交系统二维码或打开资料提交系统链接,登录资料提交系统,拍照上传审核所需证件及证明资料。

第三步: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审核期间,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和资料提交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时间截止前,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应及时与审核点联系询问原因,避免错过审核时间。

第四步:完成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按照面试300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结果。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类别面试科目将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今年考试新增了三个小类,分别是D61 D610120-咖啡生产与工艺、D71 D710214-工业互联网技术与应用、D75 D750113-数字非遗设计与制作。

(二)报名系统密码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取密码。截止面试结束前,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3.报名系统操作(仅限报名网站的报名操作。资料提交系统的具体操作请咨询以下各审核点)及短信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咨询电话

审核咨询电话

青海大学审核点:0971-3835330

青海师范大学审核点:0971-6312533

青海民族大学审核点:0971-8802040

投诉监督电话: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4123123

附件:

1.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操作指南

2.学籍证明

3.面试流程

4.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5.青海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3月30日

海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17日进行,现就报名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的有关条件:

(一)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海南省内的社会人员;

2.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3.在海南省就读或海南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制三年级在校生、四年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五年制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初中起点五年制“3+2”五年级在校生、高中起点五年制“3+2”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专升本”本科段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与本人毕业时取得学历层次相应科类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4.在海南省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5.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条件。

(二)确保本人报名信息填报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考生在我省参加面试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两点要求,否则即使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报名不需要现场递交材料。

(二)报名及审核时间

1.网上报名:4月17日10:00—20日16:00;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00—21日16:00;

注:4月20日16:00前已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在审核期间内可以重新提交,等待审核。4月21日16:00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提交重报的时间。

特别提醒:(1)网上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审核结果以报名网站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网站和电子邮箱的提示说明信息。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报名网站的审核状态。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已完成缴费的,概不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2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网站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报名网站会自动退费。

(三)报名流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用户,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在海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有关《考试标准》《考试大纲》可通过网站免费下载。

2.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3.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裁剪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的照片图像须真实表达本人近期的素颜相貌,照片不能美颜和PS处理,不能用翻拍的照片,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双胞胎考生不得上传同一张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示例如下:

4.填报报考信息,提交审核。

5.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6.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四、收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302号)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具体网上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必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根据考点开考科目选择考点,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或工作、学习等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五)考生所报类别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才具备面试报名资格。

(六)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须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到省考试局办公楼201室提出变更申请登记,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特别提醒: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予受理。

2.面试报名结束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时间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应在认定环节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办理信息更正。

4.考生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造成不能考试、认定的,责任自负。

(八)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5月11日—17日。

六、面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面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17日。

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和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等4个考点,现将考点信息公布如下:

七、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17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16个学科。

(五)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按照2021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共有农林牧渔类等19个大类,面试科目参见附件2,实际科目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

(六)各类别笔试、面试科目对应情况见附件3。

八、面试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程序如下:

第一步:候考。考生持准考证(纸质)、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不通过计算机系统抽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领取备课纸,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回答2个规定问题。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九、面试项目及分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各项目分值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分值同中学教师):

十、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成绩查询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预计将于2026年6月12日公布,面试成绩只公布考生等级成绩(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省考试局办公楼201室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十二、获取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2.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4.面试考生须知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违规作弊处理。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应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领取“出场证”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如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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