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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庆阳市宁县公办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第二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关于甘肃庆阳市宁县公办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第二批)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庆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1名。其中:宁县一中11名,宁县二中11名,宁县四中9名(具体岗位见《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国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宁县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达到规定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接受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宁县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宁县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7月26日止

  报名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扫描材料原件上传。应聘人员须提交《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已落实工作岗位人员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及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各引进学校和县教育局按照公告公布的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未来得及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内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5日-26日,地点宁县教育局。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采取试讲,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顺序,从指定的面试教材(附件4)抽取一课时内容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按照岗位引进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对于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优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约。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2022届毕业生自备)和《聘用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务必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资料到县教育局报到,同时,调取审核拟聘人员学籍档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对于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公费师范生不得低于6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在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给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引进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任教满5年后,给予全日制第一学历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生活补助5万元,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对各类引进人才在我县连续任教不满15年离职的,所享受的各类补贴全部退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将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本次引进工作由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宁县一中:0934-6861083

                 宁县二中:0934-6651783

                 宁县四中:0934-6671595

                 宁县教育局:0934-6622919

                 宁县人社局:0934-6622297

  监督电话: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4-6996195

                 中共宁县委组织部:0934-6622143

  附件:1.关于甘肃庆阳市宁县公办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第二批)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xls

          2.关于甘肃庆阳市宁县公办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第二批)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关于甘肃庆阳市宁县公办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第二批)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面试教材.doc

          4.网上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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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县委组织部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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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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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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