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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面向区外学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关于四川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面向区外学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达川教育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学校公开引进(以下简称“区外教师引进”)在编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和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数额

    本次引进岗位共37名,其中:高中教师岗位20名,初中教师岗位7名,小学教师岗位8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2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有适应岗位工作能力和为达川教育事业奉献精神的区外学校在编教师。

    (二)年龄40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下同)。

    (三)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学科等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担任过该学科高中最高学段教学工作一届以上,现所担任课程和《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均应与引进报考学科一致;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高级中学的在编在岗高中专任教师,人事编制关系所在单位岗位聘用中现认定为高中教师。

    2.初中教师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担任过该学科初中最高学段教学工作一届以上,现所担任课程和《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均应与引进报考学科一致;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在编在岗高中或初中专任教师,人事编制关系所在单位岗位聘用中现认定为高中或初中教师。

    3.小学教师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现所担任课程和《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均应与引进报考学科一致;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在编在岗小学专任教师,人事编制关系所在单位岗位聘用中现认定为小学教师。

    4.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人事编制关系所在单位岗位聘用中现认定为小学或幼儿园教师。

    (四)近5年(即2017年至2021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工当年因试用期或参工不足半年,年度考核为“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可视为“合格”。

    四、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22年7月16日至7月17日(17:00前)。

    (二)地点

    达川区教科局(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绥定大道二段1377号)。

    (三)报考要求

    本次教师引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达县职业高级中学高中教师岗位定向填报到学校,其余岗位不填报到学校(只填报岗位层次和学科)。

    (四)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一式一份;

    2.《达川区2022年面向区外学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3.相关证件(含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人事编制关系所在单位现岗位认定(变动)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6.2017年至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7.加分所涉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8.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备课本、课程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9.同底版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1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一式一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教师引进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者。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受到过党纪、政纪(务)处分或法律、法规处罚的。

    (五)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

    (六)中小学外的教育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六、引进办法

    (一)笔试

    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2年7月22日15:00—17:00到区教科局政工人事股301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

    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等。

    3.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2。引进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引进计划。

    (二)加分(满分2分)

    1.加分类别

    A.近五年(2017年7月1日及以后),获得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先进、最美)教师(乡村教师)、优秀(先进)班主任、师德标兵(楷模)、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先进)共产党员、优秀(先进)党务工作者荣誉。

    B.近十年(2012年7月1日及以后),获得市(州)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书育人名师、教学名师称号。

    C.近五年(2017年7月1日及以后),现场赛课获得过县(市、区)级一等奖或市(州)级、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等次(评奖单位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育科研机构,不含学会、协会等;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D.近五年(2017年7月1日及以后),获得过县(市、区)及以上政府教学类成果奖的主研人员(仅限排名前五的人员)。

    E.近五年(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牌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三名工作室”)的领衔人。

    2.计分标准

    获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省级及以上加2分,市(州)级加1分,县(市、区)级加0.5分。

    获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书育人名师、教学名师称号:省级及以上加2分,市(州)级加1分。

    获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组织的现场赛课奖: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一等奖加2分,省级二等奖加1.5分,市(州)级一等奖加1分,市(州)级二等奖、县(市、区)级一等奖加0.5分。

    获政府教学类成果奖:省级及以上加2分,市(州)级加1分,县(市、区)级加0.5分。

    “三名工作室”领衔人:省级及以上加2分、市(州)级加1.5分、县(市、区)级加1分。

  3.计分办法

    “加分类别”中的A、B、C、D、E五类,每类只能选择一个最高等级加分项,五类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提交加分的各类证书(骨干教师、教书育人名师、教学名师除外)必须要有评选(评奖、命名)结果资料方能享受加分。

    (三)体检

    根据引进岗位、学科,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岗对象(报考达县职业高级中学高中教师岗位的,体检合格后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自主选岗

    选岗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和聘用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调人员方能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考察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牵头,用人单位配合实施。

    (六)递补

    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岗位时,按前述规定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七)服务期限

    本次引进的教师,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方可流动。

    (八)待遇

    1.保留岗位待遇。自引进之日起算,5年内保留原工作单位所聘岗位等级所享经济待遇(其所享经济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解决),期满遵从新单位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重新进行岗位聘用。

    2.发放租房补贴。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2万元/年,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1万元/年,市级教学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0.6万元/年的租房补贴(其租房补贴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决),租房补贴时间为3年。引进到达州中学教师的租房补贴按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达州中学创建巴蜀名校实施方案》(达川委办发〔2020〕12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拟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征得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同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

    (一)在教师引进的任一环节,若发现不符合引进相关条件、规定者;弄虚作假者;违反考试纪律及《公告》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引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教师引进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在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chuan.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相关信息等,考生自行随时关注查看。所有引进事项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如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看各项信息而错过任一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教师引进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派员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引进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区人社局、区教科局。

    咨询电话:0818-2190255(区人社局)

    0818-2675372(区教科局)

 

    附件:1.达川区2022年面向区外学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岗位数额表

          2.申请书(参考样式)

          3.达川区2022年面向区外学校公开引进专任教师报名表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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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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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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