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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阜南县2022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阜阳阜南县2022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我县教育人才引进、培养环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2年我县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空编可进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教师引进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社、编制、教育部门共同实施。

  二、基本条件

  (一)县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男、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起算)。

  (四)中小学教师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各学段教师必须具有与申报学科一致的毕业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引进岗位计划

  一小祥源校区4人、经开区第一小学5人、玉泉小学龙泉路分校10人、第二初级中学2人、玉泉中学4人、第五初级中学5人、第六初级中学5人、一中中岗校区5人,共40人。

  四、工作程序

  (一)启动及公告

  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引进(调入)公告,提出相关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凡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引进(调入)我县任教的教师, 2022年7月31日前需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送到报名邮箱:fnxxwyj@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教师限报一个岗位。

  (1)上传《阜南县2022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仅需上传一份)。如实填写《阜南县2022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申请表一式四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要所在学校、教育、人社、编制等部门签字盖章。

  (2)上传书面调动申请书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聘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需提供网上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同岗位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且超出引进学科计划数的,依次以学历、职称、工作年限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引进(调入);同岗位内超出岗位计划数未被录取的,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面试成绩统一调剂到引进岗位计划未完成的学校。面试成绩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察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学科岗位引进(调入)计划数1:1确定拟引进人员,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考察(方案另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合格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提交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按照规定办理编制、工资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为保持我县教师队伍稳定,设定最低服务期限5年。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考察前若引进(调入)人员学科岗位缺额的,由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统一调剂到计划内其他学校、学段、学科岗位使用。

  五、政策待遇

  凡引进(调入)我县的各学段教师,均享受与县内在编在岗同学校、同学段教师同等待遇。

  六、引进奖励

  根据《关于印发〈阜南县人才引进“二十条”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发〔2018〕2号)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县外引进(调入)在编在职教师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操作,切实维护引进(调入)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取消引进(调入)资格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不符合引进(调入)条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三)严格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调入):

  1.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

  4.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及其他不宜引进(调入)的。

  (五)引进(调入)的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引进(调入)资格。

  八、本公告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672600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股)

       0558-6724880(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8-6788059(阜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阜南县2022年县外引进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xls

     2.阜南县2022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xls

     

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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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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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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