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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805名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漯河市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805名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5名,其中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名,漯河技师学院19名,市直教育系统285名,临颍县101名,舞阳县94名,郾城区158名,源汇区44名,召陵区84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8)。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有教师资格证要求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需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满2年。
  三、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发生疫情城市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三)所有考生均需认真阅读《2022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聘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附件9),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四)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10)。
  (五)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六)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不扎堆、不聚集。
  (七)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招聘办法及工作程序
  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试讲、实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于2022年7月5日8:00至7月8日17:00期间登陆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luohe.gov.cn/),在“考试信息”栏目,通过“2022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界面。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7月8日17:00停止报名。
  2.资格初审。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3136601,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及时打印《2022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由考生本人递交并告知;笔试结束后进入试讲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试讲的,应在试讲确认结束前写出书面材料,并由考生本人递交并告知。考生任一环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且不提前告知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考试。
  3.调整报考岗位。网上报名结束后,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同时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向符合资格条件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
  (1)调整时间:2022年7月9日9:00—12:00,15:00—18:00。
  (2)调整地点: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101室)。
  (3)调整方式: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调整。
  (二)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和人才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 (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试讲确认、试讲、实操、体检时使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实际操作,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码一卡”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历史、地理与科技等常识判断,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学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规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讲人员。
参加试讲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 1的岗位,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试讲考生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试讲时间和地点:见试讲通知单。
  (3)试讲确认
  取得试讲资格的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试讲确认: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簿(户口未迁回的可提供岗位所需的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下载);⑤教师资格证(岗位资格条件中未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除外);⑥笔试准考证;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⑧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⑨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不参加试讲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试讲资格。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试讲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按同学段、同学科、同课题,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3.实操
  (1)有实操要求的,参加试讲人员全部进入实操,实操满分为100分。
  (2)实操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术和实践动手能力。
  (3)实操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有实操要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实操成绩×3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实操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执行。
  3.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末位并列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又不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三)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luohe.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3136601(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2年漯河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2022年漯河市临颍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3.2022年漯河市舞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4.2022年漯河市郾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5.2022年漯河市源汇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6.2022年漯河市召陵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7.2022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8.2022年漯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9.2022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聘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
  10.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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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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