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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颍上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阜阳颍上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120人公告

  为做好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规定,现就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核准,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计划共120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ys.gov.cn/)、颍上先锋网(https://www.ysxfzx.cn)、颍上教育资源网(http://www.ahysedu.cn/)网站统一发布。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颍上教育资源网(http://www.ahysedu.cn/)查询、查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具备认定条件且在2022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考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关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单,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相关条件

  1.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 “专科及以上”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颍上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ys.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08:30至7月15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且保持畅通。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2)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颍上县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16日11:3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6日11:30前可登录个人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16日11:3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个人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16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考生缴费请尽量提前,不要卡点缴费,避免因网络延时等原因造成不能成功缴费。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填“是否申请笔试费用减免”,并按提示要求上传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农村特困家庭档案卡、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簿等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免缴笔试考试费用,直接进行报名确认。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如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2:1,将另行发布相关补充通知,补充通知于7月17日在颍上教育资源网统一发布。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9日上午 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颍上县(以准考证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7日08:30至7月28日22:00登录个人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防疫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笔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并填写《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5)。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有关笔试疫情防控如有新的要求,将在颍上教育资源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颍上教育资源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颍上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申请成绩复核事宜。成绩复核结果将在颍上教育资源网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28日(上午8:30-11:30)携带相关证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颍上县教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颍上教育资源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颍上教育资源网发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育局汇同人社部门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岗位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按3: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其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的证明。

  6.以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语文学科的,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将在颍上教育资源网发布专业测试公告,公布专业测试相关具体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颍上教育资源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双一流”、原“985”“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符合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享受待遇政策专业条件(附件6)要求的,签订聘用合同后,给予每人生活补助、购房补贴2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7.2万元,分月发放,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3年;以本人名义在颍上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12.8万元购房补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一)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本《方案》由颍上县教育局、颍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4432602   0558-2827878  0558-4410709

  监督举报电话:0558-443261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计划表

  2.笔试考场大纲

  3.专业参考目录

  4.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5.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6.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在编教师享受待遇政策专业条件

          颍上县委编办

颍上县人社局 

 颍上县教育局

 202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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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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