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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2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2022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11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0名,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0名,工作岗位在兴隆台区所属学校。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受疫情影响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录用后需在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期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即1992年7月5日(含)至2004年7月5日(含)期间出生。

  (6)户籍地不限。

  2.报考岗位条件

  (1)初中学历要求:a、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b、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c、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对口: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2)小学学历要求:a、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b、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c、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对口: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在编教职工;“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其他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3)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9日(周六)-13日(周三)

  8:30至11:00,13:30至17: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将《报名登记表》和《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发送到xltgkzp01@163.com邮箱。

  报名时,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二份,“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或黑白照片均可;

  2.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3.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家庭住址页和本人页);

  4.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

  5.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022年7月前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师范类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专用章。

  7.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蓝底、背面写清楚姓名)。

  考生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留存复印件,原件现场退回至报考人员。

  (二)报名地点

  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

  (三)领取准考证

  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到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领取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期的面试等环节使用。

  (四)其他事项

  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需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另行发布公告,调整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相关考生。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

  三、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7月17日(星期日)

  专业课:8:30-10:30

  教育理论:11:00-12:00

  2.考试科目: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

  专业课:高中阶段本学科理论知识,满分120分。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全部为选择题),满分8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在兴隆台区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均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200分,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确定人选

  每一个学段中的每一个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单独排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考生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选择招聘的岗位,如不服从,则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空余岗位由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执行,由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余岗位由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以及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余岗位由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内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录用的教师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送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健康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日前,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二)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在进入考点入口进行体温检测时,应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间距;进入考点后,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合理保持安全间距。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品。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四)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C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视情况予以补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关注或通讯设备不畅出现的相关问题,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五)报名咨询电话:

  兴隆台区人社局:0427-2310689

  兴隆台区教育局:0427-7807784

  监督举报电话: 0427-8223344

  电话咨询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

  具体时间如下: 9:00—11:30, 14:00—17:00。

 

  附件:

  附件1: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022年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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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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