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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相关规定,我校现面向社会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详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4. 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人员范围:本次招聘范围主要面向社会和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详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网络报名:在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网(http://www.gslgxx.com)下载《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核对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doc格式)、报名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gslgxxbgs@163.com。报名邮件和报名登记表须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必须保证能联系到本人。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列表》,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表。提交报名表的时间为自公告发布日至2022年7月7日24:00。报名表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等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与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935-6160637 、0935-6162671)。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原则上于次日进行初审,并全部在7月8日前审查完毕,并予及时回复。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网上成功提交报名表到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可在提交申请次日到7月8日24:00期间,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7月7日)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四)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网络报名人员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类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有明显错别字的,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另一类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资格复审、准考证发放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在2022年7月11日。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于规定时间在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离职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学校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址:武威市凉州区理工街1号(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二)报名考试费收取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复审者,在学校财务处按照流程缴纳报名费150元。在收到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短信后24小时之内,按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应聘人员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后,因为个人原因放弃应聘、不予退费。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在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在学校网站首页公布(http://www.gslgxx.com)。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各环节的必要凭证,请始终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60分,并报甘肃省教育厅备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知识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安排和学校网站通知。笔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末尾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比例不足1︰3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教育厅备案。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网站首页公布,并通过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或者其他原因致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六、总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网站首页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学校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到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统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后,可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予聘用处理;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按不予聘用处理。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失信核查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若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干扰、影响和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按不予聘用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学校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及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备案、审批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学校按照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审批工作由本单位进行。对2022年8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本科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审批和备案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1.考生从报名开始至本次公开招聘集中笔试和面试工作结束期间需登录微信小程序“健康新甘肃”,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体温异常的要及时报告。故意隐瞒、造成疫情防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2.考前14天内不出国(境),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及时报备,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应于考前按程序转码。为保证顺利参考,请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

  3.考试当日,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正确佩戴,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进入考点学校还须提供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进入考点后,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入场、离场,自觉保持一米以上间距。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予以妥善处置。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与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最新部署要求不一致的,按全省和武威市统一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纪委电话:0935-2315023)。

  2.本场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和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gslgxx.com)公布。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7月1日

附件1: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xls

附件2: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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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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