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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石狮2022年招聘教职工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泉州石狮2022年招聘教职工80人公告

  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教育集团”)于2021年4月25日成立,由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石狮城市建设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根据工作需要,产投教育集团拟公开招聘一批集团旗下幼儿园专任教师,本次聘用的人员均为国企教职工身份,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80名,对象为参加2022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参考2022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笔试成绩90分及以上(总分150分)的考生皆可报名,具体要求、条件详见《 2022年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20日-2004年6月20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性别不限;

  (5)户籍限福建省;

  (6)原则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早期教育、幼儿教育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放宽专业限制;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在入职一年内考取并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持有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者或取得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证书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2)本次招聘面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面试成绩公示之日起算。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考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三)具体条件及要求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于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相关资格办理证明。2022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若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除教师资格证书)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公布面试名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执行。其中,同时在中国海峡人才网、石狮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30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入口:https://www.qxrc.com/content/recruit/show?id=132)右上方的报名菜单直接提交报名即可。如实及时填写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文档:1.有效身份证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4.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的职(执)业资格证书;5.工作资历证明(提供“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规范的“工作证明”,以及与合同或单位证明时间一致的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如社保证明缴交单位与工作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还需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工资流水;6.网上报名表里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7.自行打印本公告附件2《入职承诺书》和附件3《关于开展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的同意书》,考生本人签字并加摁手印后以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要求图像清晰。8.需上传2022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报告单电子档或截图。

  3.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工作部共同负责。

  4.公布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及考生注意事项以石狮产投集团公众号发布公告为准。

  5. 领取准考证方式:报名材料资格审查通过者,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2022年7月5日以后),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办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

  1.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教材范围:片段教学教材主要采用石狮市幼儿园现行使用教材。

  3.面试内容:

  1、片段教学

  每位考生的备课时间为40分钟,片段教学上课时间为10分钟;主考官提问一题,回答问题时间为3分钟,面试总时长13分钟。片段教学满分为80分。

  2、才艺展示

  考生可在歌曲弹唱、舞蹈、简笔画中任选一项为才艺展示内容,才艺展示满分为20分。

  3、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片段教学成绩+才艺展示成绩

  4、其他事项

  ①考生需在报名系统“自我评价”栏目填写才艺展示内容,例如:我的才艺展示内容为歌曲弹唱。

  ②简笔画测试时间为20分钟;勾线笔、垫板等作画工具自带,现场提供8开素描纸,所带工具不能有与考生个人相关的信息。测试时间在片段教学之前进行。

  ③歌曲弹唱、舞蹈测试不提供备课时间,不提供换装空间,测试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考场配备钢琴,如舞蹈需伴奏的,请自带伴奏带,格式为Mp3,存储介质为U盘,U盘内只能存放该伴奏曲,名称为“***歌曲的伴奏”,U盘不能有与考生个人相关的信息。测试时间在片段教学后依次进行。

  ④进入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为2022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90分及以上(总分15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本次面试设合格线为70分。岗位开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继续开考,面试合格线为75分。

  (三)考生总成绩

  本次招聘考生总成绩为2022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取小数点后两位)*50%+面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50%,考生总成绩设合格线为65分;将在石狮产投集团官方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面试后及时关注。

  四、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空缺的名额在合格线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对象。

  若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最后一个人选,出现有2个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取2022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按考生总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按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

  (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一)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综治、征信等证明。

  (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优先从报考人员中在合格线上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将在石狮产投集团公众微信号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由产投教育集团通知公示合格者按期报到。考生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当公示后出现考生未在限定时间内报到的,则从报考人员中在合格线上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此次被聘用的人员将与石狮产投教育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参照石狮市公办幼儿园市聘编外合同教师薪酬待遇及产投教育集团绩效工资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产投集团官方公众号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 有关网上报名技术问题,考生可咨询:

  0595-68899779蔡先生(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工作部)

  2. 有关岗位要求及待遇问题,考生可咨询:

  0595-68899896  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82225525 。

  (四)本次招聘以石狮产投集团公众号发布公告为准。

  (五)本次招聘共有七所幼儿园可供考生选择,详见《产投教育集团2022年幼儿园职位分布表》(附件4),待考生总成绩公示完成,考生报到后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行选择意向幼儿园,若意向幼儿园职位已满可选择另一间或选择由教育集团调配。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七)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考生应无条件服从教育集团调配。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福建泉州石狮2022年招聘教职工80人公告附件1: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福建泉州石狮2022年招聘教职工80人公告附件2:入职承诺书.docx

  福建泉州石狮2022年招聘教职工80人公告附件3:关于开展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的同意书.docx

  福建泉州石狮2022年招聘教职工80人公告附件4:产投教育集团2022年幼儿园职位分布表.xlsx

  网上报名入口:https://www.qxrc.com/content/recruit/show?id=132

 

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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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2023年公办学校补充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290人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在上半年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现就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补充招聘新任教师29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为准,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2023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师范专业”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6.报考的岗位如果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三、招聘的对象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招聘对象:具备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2.报名时间:7月26日-7月31日17:30。

  3.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特别注意委托省考试专业知识考试类别必须符合该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人员请于7月27日-7月31日(上班时间)将所需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我局网站另行发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材料

  1.准考证1份。

  2.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相应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能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且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4.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2023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学位学历认证材料的,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不予聘用。 

  5.考生属于已正式就业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函。

  6.报考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岗位的应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

  资格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按序排放,复印件须面试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的,由教育部门商组织人事部门裁定。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拟聘用教职员工的准入查询工作由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2.报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而造成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笔试的方式进行,各有关学校及各县(市、区)招聘岗位的具体考试形式、成绩占比等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成绩在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具体提供,其中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三)考试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市直公办学校的岗位考试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考试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权限分别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招聘单位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拟对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进行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附件:1.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报名联系方式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福建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招聘教师9人公告

  泉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教师岗位(岗位序号B01至B0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教师岗位(岗位序号B06至B07)年龄及其它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持有与岗位信息表要求相一致的有效期内船舶适任证书。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B01

文学与传播学院教师

2

书法学、书法教育、美术(学)(书法相关方向)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B02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不限

   

B03

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

1

音乐(视唱练耳方向)、音乐学(视唱练耳方向)、视唱练耳、音乐与舞蹈学(作曲理论-视唱练耳)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B04

1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编导、舞蹈(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B05

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师

1

美术(学)(漆艺、综合材料艺术方向)、艺术学(漆艺、综合材料艺术方向)、工艺美术学(漆艺、综合材料艺术方向)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B06

交通与航海学院教师

1

航海技术、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海洋船舶驾驶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船舶甲类无限航区船长适任证书

 

B07

1

轮机工程、轮机管理、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船舶方向)、船舶与海洋工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船舶甲类无限航区轮机长适任证书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和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9:00至2023年5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20日8:00至5月23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5月24日至5月27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岗位B01、B03、B04、B05面试采用试讲(10-15分钟)和岗位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岗位B02、B06、B07面试采用试讲(10-15分钟)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资格初审时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电子照片直接打印,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同时在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 编:362000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95-22919537   152****7111

  郭老师 电话:0595-22906239   151****2630

  邮箱:zhaopin@qztc.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泉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22919635。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师范学院

2023年5月4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泉州2022年五中桥南校区教师招聘公告

  泉州五中桥南校区于2020年9月正式创办,是泉州五中与晋江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的公办全日制初中校。学校位于池店镇桥南社区,与泉州市区仅一桥之隔,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在教学管理、师资培训、教育科研、学生发展等方面与泉州五中(本部)实行一体化办学策略和办学模式。现有学科专任教师87人,研究生占比27%,更有省级骨干教师和名师、地市级骨干教师引领教师发展。教职工队伍年轻富有活力,怀抱教育情怀,是一支充满激情的创新团队。此外,学校率先实行选课走班制,实现每个学生具有一张私人定制课表,力求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发展需求;践行全员育人的“导师制”,教师人人当导师,学生个个有良师,每位导师都是教育者,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指导和帮助。创办至今,学校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致力于打造一所适合每一位学生教育的优质学校。

  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7人    初中英语:7人

  初中数学:7人    初中政治:6人

  初中历史:4人    初中地理:1人

  初中物理:5人    初中化学:2人

  初中生物:2人    初中体育:4人

  初中信息技术:2人

  招聘条件

  1、符合2022年省教师招聘考试以及晋江市合同教师招聘的教师。

  2、持有学科相应的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与技能,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无违反计生政策、无刑事案件记录。

  4、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5、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年龄:35周岁以下。

  7、身体条件达到现行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及其它材料(如发表的作品、论文获奖等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资料)用电子档方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qzwzqnxq@126.com。

  材料发送后编辑短信<学科+姓名>发送至18960289333或电话直接告知确认。

  长按下方二维码下载招聘信息登记表:

  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

  3.考核办法

  招聘对象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形式为片段教学,择优录取。

  4.薪资待遇

  按照晋江市合同教师薪酬标准及学校绩效奖励的规定执行;提供宿舍、享受在职教师工会福利;享受五险一金、享受子女入学待遇。

  5.联系方式

  校务办公中心:0595-88067018

  林老师:18960289333

  邮箱:qzwzqnxq@126.com

  学校地址:晋江市池店镇兴霞路1号

福建福建泉州一中2022年专项招聘新任教师11人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泉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泉州一中计划招聘教师11人,详见《2022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二)》(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但应于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1.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3.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办学校编外在职教师:

  (1)中学教师(含中职学校)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6年 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1年 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学校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 泉州第一中学 2022年6月13日-6月19日   倪老师 0595-22787683 qzyzbgs@126.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职称等证明材料;

  7.报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于报名现场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泉州市教育局商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具体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2.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考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四)考试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断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个人健康证明,出示动态“福建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绿码方可进入现场)、行程码,在进入现场前需出示“福建健康码”、行程码,按规定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福建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提交。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

  附件:1.2022学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二)
     2.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6日

       附:2022学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泉州一中)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二)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 岗位最高级别 招聘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最高年龄 性别 户籍 第1类报考对象 第2、3类报考对象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学历 学位 学历 学位
10 泉州第一中学 财政
核拨
初中语文教师 专技
十二级
2 35周岁 不限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语文方向) 持有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11 泉州第一中学 财政
核拨
初中数学教师 专技
十二级
2 35周岁 不限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数学类、统计学类、教育学类(数学方向) 持有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  
12 泉州第一中学 财政
核拨
初中英语教师 专技
十二级
3 35周岁 不限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教育学类(英语方向) 持有初中及以上英语教师资格证  
13 泉州第一中学 财政
核拨
初中物理教师 专技
十二级
1 35周岁 不限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物理方向) 持有初中及以上物理教师资格证  
14 泉州第一中学 财政
核拨
高中政治教师 专技
十二级
1 35周岁 不限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教育学类(思想政治方向) 持有高中及以上政治教师资格证  
15 泉州第一中学 财政
核拨
高中物理教师 专技
十二级
1 35周岁 不限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物理方向) 持有高中及以上物理教师资格证  
16 泉州第一中学 财政
核拨
中学体育教师 专技
十二级
1 35周岁 不限 不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体育方向) 持有初中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证  

 

福建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合同教师40人公告

  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是福建省首批“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省“艺术教育实践研究基地”、晋江市文明校园。目前设桥南、滨江、金针、海丝四个校区,地处池店镇桥南片区繁华地段,交通便利,工作生活条件优越。因今年秋季海丝校区将正式开办及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语文25名、数学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团结协作,服从安排;

  2.具备相应学历,专业对口(教育类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本科学历,不限制全日制但需取得学位证书);

  3.新聘用的合同教师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册且任教满三年、教学经验丰富的,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5.身体条件达到现行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6.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无违反计生规定、无刑事案件记录,无上级教育部门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优先条件

  有教学工作经验者或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下载《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完整,并以“姓名+学科+电话号码”命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fjsdssx@163.com。

  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25日

  咨询电话:85932001 85932071 85932007

  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网址:www.jjsx.net

  (二)资格审查与交流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申报岗位对应专业必须具备条件的证件材料,并呈交报名表。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1.资格审查与交流时间:电话或短信通知。

  2.地点: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办公室(桥南校区至真楼六楼)。

  3.携带材料:其中第1-6项为必备材料,第7-9项为参考材料。

  (1)《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教师报名表》(正反面打印成一张,贴个人彩照或插入相片后彩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7)通过晋江审核的网络报名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供对象: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中落聘人员及师范类毕业生);

  (8)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对象:在职的合同管理教师);

  (9)专业技能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指导学生参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经教育局人事部门核准后,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一年。

  3.签定聘用合同后即享受与晋江市合同管理教师相同的待遇,学校还将根据工作绩效适当奖励。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

  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教师报名表.doc

晋江市第三实验小学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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