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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2022年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朝阳市2022年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114号)有关规定,现将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3名。其中,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等3所普通高中计划招聘58人;朝阳市财经学校等3所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聘49人;朝阳市第一中学等9所普通初中计划招聘95人;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计划招聘4人;朝阳市教育幼儿园计划招聘7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要求:不限。

  (三)年龄要求:本科生1991年7月11日至2004年7月10日(含)期间出生;研究生1986年7月11日至2004年7月10日(含)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

  1.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招聘岗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朝阳市财经学校、朝阳市卫生学校、朝阳工程技术学校、朝阳市直初中、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朝阳市教育幼儿园招聘岗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五)专业要求

  1.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音乐、体育招聘岗位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限师范类)。(详见附件1)

  2.朝阳市直初中、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朝阳市教育幼儿园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本科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研究生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详见附件1)

  3.朝阳市财经学校(文化课)、朝阳市卫生学校(文化课)、朝阳工程技术学校(文化课)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本科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体育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研究生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限师范类。(详见附件1)

  4.朝阳市财经学校(专业课)、朝阳市卫生学校(专业课)、朝阳工程技术学校(专业课)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详见附件1)

  (六)教师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不含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

  已参加202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且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和其他条件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

  (八)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chaoyang.gov.cn/)、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chaoyang.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网址:https://zpbm.dzbfsj.com,选择 “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2.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0日8时起至2022年7月14日17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3.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3)考生须详细研读《公告》要求,确保网上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理解错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网报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报是否成功。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6)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7)报名受岗位开考比例限制。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2:1时,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7),并及时关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朝阳市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按相关要求做好考前防疫准备,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达到防疫标准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招聘岗位: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

  ②其他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学科的专业知识。

  (2)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2.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者,无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达到1:2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市教育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由“试讲”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按8:2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必需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无聘用资格。

  面试的“试讲”教材:

  (1)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招聘岗位和朝阳市财经学校(文化课)、朝阳市卫生学校(文化课)、朝阳工程技术学校(文化课)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市直属普通高中本学科现行教材。

  (2)朝阳市财经学校(专业课)、朝阳市卫生学校(专业课)、朝阳工程技术学校(专业课)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本学科现行教材。

  (3)朝阳市直初中招聘岗位、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的美术、体育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市直属初中本学科现行教材。

  (4)朝阳市特殊教育中心的特殊教育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市特殊教育中心本学科现行教材。

  (5)朝阳市教育幼儿园学前教育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市教育幼儿园现行教材;体育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双塔区属小学本学科(低年级)现行教材。

  (四)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试讲成绩高者列前;试讲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市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招聘单位。

  拟聘用人员在确定招聘单位及以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补录。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不含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人员聘用后须在朝阳市域内服务满5年以上。

  未尽事宜,由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咨询电话:0421—2856600

 

  附件1: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网上报名指南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关于考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附件5:关于考生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

  附件6: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7: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朝阳市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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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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