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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2022年淮北一中新校区辅助岗位人员招聘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淮北2022年淮北一中新校区辅助岗位人员招聘19人公告

  淮北一中新校区辅助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为淮北一中新校区公开招聘辅助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办理用工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数量

条件要求

待遇

生活老师

12

25-50岁,以女性为主,可适量聘用男性。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其中,25-40岁,大专学历;41-50岁,高中学历。

要求:服从学校安排,工作认真,待人真诚,与学生保持同步作息;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爱心和亲和力,能耐心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心理学专业人员和有管理经验者、往届高三毕业生家长优先考虑。

见“四、生活老师、生活部长工资待遇”

生活部长

2人

30-50岁,以女性为主,可适量聘用男性。服从学校安排,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管理能力,能带动宿管老师有效开展工作;心理学专业人员和有管理经验者、往届高三毕业生家长优先考虑。

见“四、生活老师、生活部长工资待遇”

校车驾驶员

2

20-55周岁,服从学校安排,身体健康,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A1机动车驾驶证书,具有三年以上与驾驶证相符车型的工作经验,愿意晚间行车,之前校车从业、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5000元/月(含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会计

1

20-45岁,大学专科以上文化,会计相关专业毕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服从学校安排,身心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取得会计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3500元/月(含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办公室文秘员

1

35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服从学校安排,身心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有秘书工作经历者优先。

3500元/月(含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年级专职干事

1

5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服从学校安排,身心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有学生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3000元/月(含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犯罪记录(需要公安机关提供资质证明);

  2.热爱护理工作,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和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章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政府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要求的。

  四、生活老师、生活部长工资待遇

  1.工资组成

  (1)生活老师:工资=基础性工资(2300元/月)+工龄绩效+考核绩效+学期绩效。基础性工资按月发放。

  (2)生活部长:工资=基础性工资(3400元/月)+工龄绩效+学期绩效。基础性工资按月发放。

  (3)学校和个人按政策规定比例购买、缴纳“五险”。

  2.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工龄绩效

  生活老师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基础工资上调50元,以此类推。

  (2)考核绩效

  学校对生活老师实行月考核制度,按照相应类别人员总数1/3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考核绩效奖金额分别为700元、500元和300元/月。

  生活老师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经政教处认定并公示后,当月绩效考核增加金额200元。

  (3)学期绩效

  聘用的生活老师和生活部长在工作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工作满一个学期,可享受每月300元的学期绩效;学期绩效每一个学期结束后集中发放。

  3.有关说明

  (1)因学校工作需要、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而予以辞退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学期绩效;

  (2)因聘用人员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工作、且工作未满一个学期的,学期绩效不予发放;

  (3)学期绩效不连续计算,每个学期独立核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 7  月 5 日至  7 月 12 日止。(工作日8:00—12:00,14:30—17:00)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期间不报名。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由本人填写《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与填写完成的《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word 格式报送邮箱24794336@qq.com(备用邮箱5779460@qq.com)(包含电子彩照)

  3.报名地点: 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87号,相山区区政府南20米)。

  联系电话:0561-3032990,0561-3032867

  4.报名须知:

  (1)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报名人员在招聘的所有环节均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理。进入指定地点前,须进行“安康码”、“行程码”核验和测量体温,并且要求全程须佩戴口罩,排队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

  (2)资格审查和确认:资格审查由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人员报送的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3)报名人员所提供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报名岗位要求一致。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面试

  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严格按照淮北市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报名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48小时核酸报告”管理。进入指定地点前,须进行“安康码”、“行程码”核验、测量体温和48小时核酸报告检查,并且要求全程须佩戴口罩,排队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等综合素质。

  七、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向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在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和集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5.体检人选如有身体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和加分合计分数排序,从高分向低分进行递补体检。

  八、培训

  体检合格者由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组织岗前培训。拟聘用人选在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九、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   应聘岗位     工作。劳动合同期限实行  一  年一签,首次签订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或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招聘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含社保费个人缴纳部分),四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含生育和大病医保)、失业、工伤),由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现行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561-3032990,0561-3032867

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7月4日

  附:淮北一中新校区招聘各辅助岗位人员职责

 淮北一中宿舍生活部长和宿舍生活老师职责

  1.宿舍生活部长和宿舍生活老师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做好宿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年级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2.宿舍生活老师与学生保持同步作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老师正常上班,24小时吃住在校。   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必须向政教处和宿管办请假。

  3.宿舍生活老师每日要认真做好宿舍设备是否正常运营、宿舍内务评比和学生违纪等各项检查反馈记录工作。

  4.宿舍生活老师要正确处理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热心关注学生生活细节,悉心熟知学生的成绩变化及原因,善于利用空余时间开展住校学生谈心谈话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5.宿舍生活老师要按照《淮北一中宿舍生活老师一日常规》要求,认真开展各时段学生就寝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跟踪整改。对于旷宿学生要及时追查,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处理。

  6.严把宿舍大门,上课期间,如没有班主任和校医签字,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宿舍。

  7.宿舍生活部长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统筹各宿舍生活老师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工作不认真的宿舍生活老师要及时汇报政教处和宿管办。及时汇总各楼栋、各宿舍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跟踪处理。组织开展每月“四化标兵宿舍”评比。积极谋划开展有利于提升宿舍管理质量的各项活动。

淮北一中校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接送教职工上下班校车的保管、使用,采取严格措施,保障车辆停放安全。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车辆使用规定。保证安全、准时、顺畅地完成行车任务,并做好行车记录。

  3.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修和例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4.负责车辆报修、报检工作,严格执行车辆送修、送检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及人员完成检、修工作。

  5.按规定领用车用油品、材料,节省开支。

  6.完成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淮北一中文秘员岗位职责

  1.学校党政公文的起草、打印、收发、归档;

  2.学校工作要点、总结、工作汇报等材料起草;

  3.校长办公会及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

  4.督查、督办校行政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5.学校信息工作,记录学校大事,编写学校大事记、年鉴资料、工作简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淮北一中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资金收付、资产管理、社保办理等会计相关业务;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淮北一中年级专职干事岗位职责

  年级干事主要负责协助年级各项工作,在年级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年级的各项检查与统计通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工作时间:正常情况下周一至周六,每天早上7点到位,上午上班时间7:00–11:30,下午上班时间2:25–6:00。有特殊情况时例如考试另行通知。

  2.教学工作方面:

  教师侯课通报;安排学生各项作业检查,时间根据科目自行安排;安排学生月考的考场安排及条形码,学生考试时进行试卷的收发等考务工作;学生考试成绩统计与分析报表;了解本年级各学科教学情况,关注教学动态,收集和整理各种教学及竞赛信息,为教学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定期每两周召开学生代表会和学生干部会议,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和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每两周对学生进行教学调研,反馈学生学习上的问题,协助教师做好教学工作;年级教师考勤等量化考核,考勤结果每天公布;年级其他的教学数据处理工作。

  3.德育工作方面:

  协助年级主任进行学生纪律巡查、宿舍管理、卫生检查、仪容仪表检查并进行通报;建立违纪学生档案,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工作。

  4.教科工作方面:

  检查备课组活动教师及时到位情况;调研学生上课进度或复习进度并通报;通知教科方面的相关教师会议。

  5.完成年级各项活动或会议的拍照宣传工作。

  6.完成学校和年级交给的其他临时突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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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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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保证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应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港澳台居民持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7.常德市教育局仅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如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附后。具体要求以县市区教育局的公告为准。

二、申请程序

常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

(一)网上申报与材料提交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提交成功,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击“上传材料”,完成后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注:申报阶段截止后,非“平台留言”提醒,不再重复提交与更新材料。

2.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17日。

请注意下列细节:

(1)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b,不可使用手机翻拍旧照,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

(5)“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以免有误。

(6)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7)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请勿上传学位证书。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8)在“请选择确认点”处,湖南文理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含国考与免试师范生)选择“湖南文理学院报名点”;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含国考与免试师范生)选择“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报名点”;其余符合申报条件人员选择“常德市市民之家报名点”。

(9)在“证书领取方式”处,申请人统一选邮寄,并准确填写详细邮寄地址,证书邮寄不收取费用。

(10)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二)体检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阶段截止前,持身份证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人民路1266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需上传。体格检查统一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内容进行,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医院骑缝章,清晰标注体检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指定医院2024年内出具的教师资格体检结论有效。

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

(三)材料确认

确认方式:申请人进行网上材料确认。请关注个人申办进展情况,特别留意“留言”提醒。完成后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8日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3)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4)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注: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提交的材料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根据“留言”提示至现场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材料确认。

现场补充材料确认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注:仅受理网上材料确认未通过情况)

现场确认地点:常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L区009综合窗口(月亮大道和朗州北路交叉口)。

三、审批发证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留言提醒告知申请人。

3.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由常德市教育局为申请人免费邮寄送达。

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领证事宜请查阅相应县市区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查阅本公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错过时间、选错机构、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的,本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严肃处理。

4.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代办。

5.其他情况办理。对需要协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需补充材料的,本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常德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常德市:1.业务办理:常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L区009综合窗口,0736-7717057;2.政策咨询:市教育局人事科,0736-7719012。

武陵区:0736-7229157

鼎城区:0736-7371915

汉寿县:0736-2897359

石门县:0736-5300796

桃源县:0736-6621077

澧县:13875053702

临澧县:0736-5824292,15115779466

津市市:0736-4222843

安乡县:0736-4312995

附件: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

常德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湖南省长沙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要求,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年长沙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根据有关规定,长沙县教育局受理下列认定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如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请登录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查看《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具体要求以市教育局通告为准。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共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批次

说明: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因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在第二批次申请。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5月6日-5月16日

2.体检:即日起-5月13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4日

4.材料审查:5月27日-5月31日

5.公示:6月4日左右

6.证书发放:6月11日左右

(二)第二批次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6月6日-6月20日

2.体检:即日起-6月1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6月24日-7月2日

4.材料审查:7月3日-7月16日

5.公示:7月19日左右

6.证书发放:7月26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各申请人对照两个批次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 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确认点。

(1)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

机构选择“长沙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长沙县受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长沙县教育局”,其中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长沙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选择“长沙师范学院确认点”,其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点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局窗口确认点(初中及以下)”。

(二)体检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带好身份证、空腹前往“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进行体检(每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2:00),地址: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联系电话:0731-8525914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孕妇凭孕检证明及B超单可免除胸透),体检结果一年内(连续两次认定)有效。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长沙县教育局,体检不通过,体检医院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申请人。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选择长沙县教育局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免交),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申请。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16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超过日期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于一网通办平台开启时间内,前往长沙县教育局确认点现场进行资料提交办理。地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二楼社会事务区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31-84872366。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材料审查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2.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长沙市教育局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关注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务信息公开”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长沙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由长沙县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4.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将通过长沙县教育局官网(长沙县人民政府http://www.csx.gov.cn—右上角网站导航—“县教育局”)进行公示。申请人关注长沙县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证书发放

长沙县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免费邮寄(EMS)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请确保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建议申请人填报相对确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听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附件1:长沙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长沙县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附件3: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证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望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在望城区行政区域内。

4.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台居民不能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需前往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认定。

5.受理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共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批次

说明: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因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在第二批次申请。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5月6日-5月16日

2.体检:5月1日-5月13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4日

4.材料审查:5月27日-5月31日

5.公示:6月4日左右

6.证书发放:6月11日左右

(二)第二批次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6月6日-6月20日

2.体检:6月1日-6月1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6月24日-7月2日

4.材料审查:7月3日-7月16日

5.公示:7月19日左右

6.证书发放:7月26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各申请人对照两个批次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附件1要求的照片一致);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填写请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将通过EMS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申请人应选择望城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注:此操作是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申请时选择望城区进行申报分类,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咨询电话010-56761296。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 

1.政策咨询电话:88107673;88325580

2.体检咨询电话:88085959

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5月1日-5月13日 

第二批次:6月1日-6月17日(节假日不开放体检请根据自身情况妥善安排时间)

体检医院

望城区人民医院(长沙市望城区郭亮北路126号)

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空腹前往医院,体检需参加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2.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教育局。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望城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申请。请申请人记录受理编号,方便查询。申请人如不了解一网通办平台操作的请查看《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扫描件,未提交的一律不能通过认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在第一批次认定周期内无法获取毕业证书,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于第二批次再行申请。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16日前至望城区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认定,超过期限将不予受理。

3.第一批次认定未通过的申请人如需参加第二批次认定,须重新按认定流程进行除体检外的其他步骤。

(四)专家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将由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长沙市教育局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关注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长沙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2.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望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认定工作完成后,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http://www.wangcheng.gov.cn/)和“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我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望城区教育局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申请书一同邮寄(EMS)送达,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请确保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建议申请人填报确定的领取人及相关信息。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证书邮寄事项请致电88060168。

附件:

1.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下载:
青海中共天峻县委党校2024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党校事业发展用人需求,中共天峻县委党校将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

  中共天峻县委党校教师1名。

  (二)主要职责

  承担宣传阐承担宣传阐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国内外、省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开展相关知识讲座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提供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资政服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具备良好教学素养和潜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学历:博士研究生;

  (2)专业名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7)具体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3)四十周岁以下。

  (五)不予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编制招聘计划

  根据空缺岗位数及工作需要制定公开招聘计划。

  (二)发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考生报名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拟招聘人员将以下材料发至电子邮箱:416753795@qq.com。

  1.《2024年天峻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

  2.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的PDF扫描件;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10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11日18时

  (四)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线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至5月15日(星期三)到天峻县委党校(天峻县北二路与新源北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90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本年度同意报考的证明。

  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学院)学籍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4年10月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核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考核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2.考核内容:招聘岗位采取说课(占50%)+试讲(占50%)的方式进行考核。

  3.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天峻县委党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个人档案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凡考生个人诚信、个人档案等违反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的,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专业划分

  招聘岗位专业大类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公布的各学历层次专业目录中的学科或一级学科设置,小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新旧专业,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知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4年5月8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考年龄及时间认定

  1.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5月8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5月8日。

  (四)递补要求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未达到同类岗位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五)回避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监督电话:天峻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8261868

  咨询电话:中共天峻县委党校19197160906

  附件:天峻县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天峻县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青海师范大学2024招聘10人公告

  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4〕21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青师校字〔2024〕58号)等规定,现将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位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且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求的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时–5月10日18时,修改信息时间为5月6日9时–5月11日18时,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6日9时–5月12日18时。

  2.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5.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6.考试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www.qhnu.edu.cn)发布的公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组具体负责,并向报考人员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初试时间及内容

  1.初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18日–5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内容

  (1)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采取笔试形式,主要是通识性知识、专业技能素质等内容,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初试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各占初试成绩的50%。

  3.设定初试合格分数线。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的,设定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学校官网公告为准。

  初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暂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注明学习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

  5.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学校官网公告为准。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3.成绩占比。

  (1)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2)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

  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至两位小数。

  4.总成绩并列处理。

  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的,按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优先条件确定。

  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的,按初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学校对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突出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在组织考察(政审)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并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拟聘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报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与原单位存在法律纠纷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专家充分论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报考资格。

  1.招聘岗位的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304/t20230419_1056224.html

  2.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参照研招网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

  3.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的一级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t20220914_660828.html

  4.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印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

  5.上述学科专业目录未包含的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教育部网站公布的名单,网址:  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neirong/fenlei/sxml_gdjy/gdjy_xwgl/xwgl_glbf/202209/t20220908_659458.html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为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考生在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原单位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者,审查不予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博士研究生实行常年招聘、考核聘用的方式,不受此次招聘报考时间、招聘人数等限制,需求专业和相关政策参照《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执行。

  (六)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实施时间和要求,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七)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的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5月6日。

  (八)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李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0957、5205060

  监督电话:0971-6316394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青海师范大学

2024年4月29日

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类别

职位代码

招聘岗
位等级

招聘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最低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需求专业

招聘

 范围

年龄条件

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职责描述

备注

本科专业

研究生专业

1

专业技术岗

63101001

初级

审计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

会计学、审计、会计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2

专业技术岗

63101002

初级

实验技术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保密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计算机学院的实验室管理与实验辅助教学工作。

 

3

专业技术岗

63101003

初级

学报编辑校对

1

研究生

硕士

专业不限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史、高等教育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新闻学、传播学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学报编辑部社会科学版的审稿、校对等工作。

 

4

专业技术岗

63101004

初级

信息技术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图书馆信息技术工作。

 

5

专业技术岗

63101005

初级

新闻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电影领域)、戏剧与影视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新闻与传播、播音与主持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6

专业技术岗

63101006

初级

教育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类专业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教育技术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7

专业技术岗

63101007

初级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英语、翻译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资格证书。

从事大学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8

专业技术岗

63101008

初级

体育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

体育教育训练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摔跤项目的教育教学工作。

 

9

专业技术岗

63101009

初级

音乐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舞蹈学

音乐与舞蹈学、舞蹈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编导等方向的教育教学工作。

 

10

专业技术岗

63101010

初级

美术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美术学

艺术(美术领域)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美术学科教学论等相关理论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

 

注:需求专业中,须同时满足岗位的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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