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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河西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9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2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人员。具体参见《2022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本方案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2020、2021、2022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6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专技岗保健医生(三)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具体参见《2022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表》中的规定;
  5.学历条件
  (1)应聘中学、中专、成人高校教师岗位: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岗位除外);
  (2)应聘小学、幼儿园、保健医、财务岗位: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参加有关教师岗位公开招聘,经笔试、面试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9.报考财务岗位的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0.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2022届毕业生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非2022届毕业生需在报考前(2022年7月12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3.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2022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河西区人力社保局监督。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河西政务网网上发布。考生从2022年7月7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2022年7月16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2022年7月17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2022年7月18日16:0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7月19日14: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所填写提供的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市级考试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考务费:45元,面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建筑工程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建筑工程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法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法律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法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1)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2022届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45号)的文件要求,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考察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参加有关教师岗位公开招聘,经笔试、面试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并约定一年试用期(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2)组织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保健医生、财务、建筑工程、法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见准考证,面试在区人力社保局监督下,由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教师岗位面试科目为模拟授课(除幼教全科教师外,均含板书设计),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保健医生、财务、建筑工程、法务岗位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3.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之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
  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拟聘。在保证区域教育均衡的前提下,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各学科实际需求,按照“区管校聘”形式统筹进行安排,拟聘人员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分配。
  (六)考察
  区教育局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公示前再次核实各类证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通过验证的报考人员,河西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河西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
  (九)聘用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分配。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2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8261420(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监督电话:022-28332676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2022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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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教育系统2026年“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高校毕业生到常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1名教师(进编,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6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普通高校2025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人员;
  3.2025年1月1日后研究生毕业并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4.部分普通高校(见附件2)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不限户籍,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学业优异,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2.在“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3)本科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3.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
  4.在“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5.在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相应学科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竞赛)一等奖。
  (五)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名时暂未取得的,如已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或有免试认定的,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职校教师岗位,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
  (八)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课程成绩单等),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jy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jsfz.czedu.cn/fmszp/czzp/zhaopin.jsp
  2.报考研究生岗位(含高中和职业学校)的人员,每人可报考同1门学科不超过3个岗位(选择不同学校);报考本科岗位的人员,每人可报考同1门学科1组岗位(无需选择具体学校)。
  3.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
  2026年1月12日12:00—2026年1月16日12:00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提示:因需上传材料较多,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上传)
  4.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00—2026年1月16日17:00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1月12日—1月17日期间的9:00—16:00
  6.对资格初审结果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00—2026年1月17日18:00
  7.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8.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2026年1月17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材料上传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在对应位置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其中:未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职校教师岗位除外)。其中,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并按公告要求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奖学金证明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5.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其他材料
  (1)最高学历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报考英语岗位的人员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为师范类的本科生,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见附件4);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和《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于2026年1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6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其中: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须预约教育素养评价的具体时段。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研究生岗位采取教育素养评价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上传材料的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地点: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88号,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指引)。
  (三)教育素养评价
  1.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综合素养。
  2.时间:2026年1月24日(按照打印准考证时预约的教育素养评价具体时段)
  3.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教学素养评价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笔试
  1.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学科知识。
  2.时间:2026年1月24日8:30-10:00,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教学能力考核
  1.人选确定
  (1)研究生岗位在教育素养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教育素养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选;本科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选。
  (2)学科岗位招聘数量为2人及以下的,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为10人(同分均入围);学科岗位招聘数量为3人及以上的,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为15人(同分均入围);入围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须与报名信息中一致),以便招聘单位在2026年1月24日通知后续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教学能力考核资格。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根据上述规则一次性确定,如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2.内容和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研究生岗位考核方式具体以招聘单位的现场公告为准;本科岗位考核方式为模拟上课。
  3.时间:2026年1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研究生岗位按照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10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本科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在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其中:本科岗位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地区的教师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职校教师岗位,未能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七、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22,88807030,85681313,8880577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366。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部分普通高校
  3.“双一流”建设高校
  4.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说明

  常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广西自治区上林县初中学校招聘2026年春季学期顶岗实习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上林县初中学校需招聘顶岗实习教师6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及岗位情况

(一)招聘会场次及时间地点安排

  

         时  

  

第一场

2026年110日(星期)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9:00—12:00

2.面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备注:如果本场招聘面试活动未能按计划完成招聘任务,将视网上报名情况继续安排下一场招聘面试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区内外高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遵守实习协议。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实习协议”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2026年上林县各初中顶岗实习教师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有效证明(学生证或学籍在线报告)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报名截止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各场次招聘面试日前一日上午10时止)。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日,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有效证明(学生证或学籍在线报告)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自行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为试讲,每位应聘人员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试题于面试前10分钟告知应聘人员(每个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10分钟)。

3.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择优录取方式。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4.签订实习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实习协议。

五、相关待遇及其他规定

(一)顶岗实习教师待遇:由县财政按2500元/人·月发放生活补贴,以实际工作时间结算

(二)校内提供集体住宿(个人用品、用餐自费)。

(三)顶岗实习教师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一周(5个工作日)内,顶岗实习生本人自费到县内正规保险公司缴纳个人人身意外险200元/人·年。

不明事宜,请与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上林县初中招聘2026年春季学期顶岗实习教师岗位计划表

     2.上林县2026年顶岗实习教师招聘报名表

上林县教育局

202616

北京市房山区四〇一学校2026年招聘教师10人公告

四〇一学校2026年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岗位及实习岗位招聘

招聘岗位

中学语文教师:2名

中学英语教师:2名

中学体育教师:3名

中学数学教师:1名

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

中学音乐教师:1名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具备良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5.工作学习能力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创新意识较强,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招聘对象

1.2025年—2027年应届毕业生

(1)2025-2027年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或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相应学科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2.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级及以上教师资格优先。

(3)在职教师应聘年龄40岁以下,教学成果突出,经验丰富;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特级、正高级教师优先,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3.实习教师

(1)京籍:2025年—2027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

(2)非京籍:2025年—2027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

(3)实习教师与学校签订实习工作告知书,在实习结束后学校开具实习证明。

报名方式

简历投递。

投递邮箱:

slyxiaozhang@163.com。

邮件标题和简历名称为:实习学科+姓名+毕业院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我们将电话通知您适时参加面试及试讲等考核。

学校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四〇一学校创建于1957年,其前身是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子弟学校。2009年6月属地化管理,房山区教委直属校。是一所涵盖小学、初中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

学校在“以身许国,敢为人先,严谨求实”四〇一精神的浸润下,秉承“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办学理念,以“让每个学生获得真正的成长,成为具备‘善、智、蕴、美’优秀品质的尚真学子”为育人目标,努力构建学校“尚真”文化体系,致力于打造“体验科学、快乐成长”的办学特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为支柱,扎实推进“尚真”课程体系建设。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学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我们热切盼望对教育充满热情、寻求实习机会的年轻朋友们能够加入我们的团队。我校将向您提供专业的教育教学培训、丰富的资源以及成长过程中的支持!

欢迎2026-2027年应届毕业生来学校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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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你的教育新征程!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上午10时发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在浙江省参加此次面试且查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月20日期间,向面试所在考区提出成绩复核在线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考区将在1月27日前,通过电话等方式将成绩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考生应登录面试所在考区公布的在线申请地址(具体见下表)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如因考生提供的信息差错等原因导致成绩复核无法进行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5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

在线申请地址及咨询电话

所在考区

在线申请地址

咨询电话

杭  州

http://www.hzjyksy.cn/

0571-85866677

宁  波

0574-87323004

温  州

0577-88638081

嘉  兴

http://jxksy.zjjxedu.gov.cn/

0573-82079438

湖  州

0572-2030793

绍  兴

https://www.wjx.top/vm/tcvd5gd.aspx#

0575-85223982

0575-85133359

金  华

0579-82469622

衢  州

0570-3080623

0570-3089341

舟  山

0580-2027329

0580-2037312

台  州

0576-88582070

0576-88501928

丽  水

0578-2111736

浙工大

0571-85290485

根据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包括是否考生本人信息,是否有漏评、漏登、漏统,合分是否有误。

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1月6日

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通知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通道即将开通,考生可密切关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

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申请登记方式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复核网上申请通道。考生可于2026年1月7日10:00至1月20日16:00期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考生可于2026年1月22日10:00至1月31日16:00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评分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分;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成绩的合格情况,不得查阅评分表。

附件:网上申请成绩复核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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