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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平凉市灵台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平凉市灵台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招聘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2〕17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部分学校师资短缺薄弱的问题,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灵台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2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灵台生源或灵台户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灵台生源或灵台户籍(因婚等将户籍迁入灵台县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

  3.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有关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此类考生可参加本次招聘,通过招聘的此类考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专科(高职)和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持有《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未就业毕业生。
    6.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7.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或按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灵台县教育局(206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填写《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提交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须现场签订《承诺书》,对本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真实完整性以及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承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时间地点:2022年7月18日,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四)面试。

  时间地点:2022年7月22日,地点以面试通知单通知的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严格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时,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划定面试合格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末位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实行百分制。应聘灵台一中、灵台二中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功,采取讲授公开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课题进行备课,备课结束后面对考官进行讲课,由考官根据讲课情况现场量化打分,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以内。应聘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技能操作能力,采取职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职业技能操作任务,由考官根据技能操作情况现场量化打分,现场技能操作时间严格控制在30分钟以内。应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艺术素养,采取现场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才艺展示为器乐演奏、唱歌、舞蹈、简笔画4项中任选一项展示,才艺展示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以内。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灵台一中、灵台二中和乡镇幼儿园岗位按照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计算总成绩,职业中专岗位按照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招聘人员。当名额末尾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乡镇幼儿园岗位确定的拟招聘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拟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员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面试合格线人员,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七)公示。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在灵台门户网站、灵台人社发布、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备案。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聘用。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教育系统,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灵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考生应随时关注灵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按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考生在考前应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3-3621311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县教育局    0933-5938681

  附件:

  附件1:灵台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列表.xlsx

  附件2: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考生诚信承诺书(教育).docx

中共灵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台县教育局

2022年7月8日

甘肃平凉市灵台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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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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