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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1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2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1、《2022年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2。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经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他岗位,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4日-2022年7月26日  

  报名地点: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善博楼3楼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的《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交辞职证明材料(或解除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上述材料中2、3、4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技能操作)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考试人员,不退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需缴费。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审核和减免手续。具体审核材料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现场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四、考试

  考试形式分为两种,一是笔试和面试,面向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人员。二是技能考试和面试,面向报考专业课、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参加人员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人员。

  2.考试内容

  拟聘岗位学科知识。

  3.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技能操作

  1.参加人员

  报考专业课、体育教师岗位人员。

  2.考试内容

  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含相关理论测试)。

  3.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技能操作)结束后,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

  1.试讲

  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现行学段教材内容,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证。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有相应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

  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2.报考专业课、体育教师岗位的。

  按技能操作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工作由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单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此次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工作按照《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执行(见附件5)。报考人员填写《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

  3.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4672253  

  监督电话:0530-4680029(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八、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査、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备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1:《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附件1-2:《2022年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

  附件5: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1:2022年单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xlsx

  附件1-2:2022年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xlsx

  附件2: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5: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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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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