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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仁化县2022年第二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韶关仁化县2022年第二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仁化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规定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选)聘工作。现将招(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岗位、对象、资格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招(选)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和“面向县外在编教师选聘”岗位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为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仁化县内在编在岗教师。

  (四)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符合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出台并执行的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关人才待遇补贴。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中“青年人才”认定范围的,经申请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与所学专业对口职位(要根据附件所列岗位一览表要求填报,注意写明所报考的岗位代码)。根据用人需求,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岗位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地址:仁化县丹霞新城丹山路2号 联系电话:0751—6355700)。 

  5.报名材料:

  (1)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并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取得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但考生需按规定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规定解除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试用教师负责。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照片同底色)。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不如实提供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接触史和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须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并在报名时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提交《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9)提交《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诺书》

  6.“面向县外在编教师选聘”岗位的,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聘用文件或编制部门开具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2)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2021年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需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及主管部门公章)。

  7.报考“面向在仁化县内幼儿园工作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临聘教师招聘”岗位的,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累计满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累计满1学年(含1学年)的工作证明(目前在岗临聘教师的劳动合同及工作证明计算日期截止2022年6月30日)。

  (2)提交在仁化县内幼儿园工作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招聘岗位有“限本县户籍”限定的,报考者如非本县户籍,但其配偶或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的,或者入学前户籍为仁化县户籍的,可报考此类岗位。

  9.“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书,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10.资格审核: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能力测试)×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2.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政策法规。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及开展试教(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rh.gov.cn/)进行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好《考生查分登记表》,向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整体情况科学划定。

  3.试教(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讲课和专业能力。试教(能力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试教(能力测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试教(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试教(能力测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一个月内按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注意事项

  (一)获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在仁化教育至少服务5年。

  (二)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获聘人员从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四)获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仁化县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进入招聘现场时,均要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自备)。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二)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所有报考者必须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码信息和活动轨迹(近7天),考试、体检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或核酸检测报告查验。

  (三)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广东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751-6355700。

  附件:

  1.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诺书

  4.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仁化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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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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