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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仁化县2022年第二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韶关仁化县2022年第二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仁化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规定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选)聘工作。现将招(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岗位、对象、资格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招(选)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和“面向县外在编教师选聘”岗位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为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仁化县内在编在岗教师。

  (四)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符合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出台并执行的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关人才待遇补贴。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中“青年人才”认定范围的,经申请认定后可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与所学专业对口职位(要根据附件所列岗位一览表要求填报,注意写明所报考的岗位代码)。根据用人需求,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岗位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二楼)(地址:仁化县丹霞新城丹山路2号 联系电话:0751—6355700)。 

  5.报名材料:

  (1)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并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取得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但考生需按规定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规定解除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试用教师负责。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照片同底色)。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不如实提供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接触史和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须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并在报名时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提交《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9)提交《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诺书》

  6.“面向县外在编教师选聘”岗位的,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聘用文件或编制部门开具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2)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2021年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需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及主管部门公章)。

  7.报考“面向在仁化县内幼儿园工作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临聘教师招聘”岗位的,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累计满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累计满1学年(含1学年)的工作证明(目前在岗临聘教师的劳动合同及工作证明计算日期截止2022年6月30日)。

  (2)提交在仁化县内幼儿园工作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招聘岗位有“限本县户籍”限定的,报考者如非本县户籍,但其配偶或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的,或者入学前户籍为仁化县户籍的,可报考此类岗位。

  9.“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书,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10.资格审核: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能力测试)×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2.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政策法规。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及开展试教(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rh.gov.cn/)进行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好《考生查分登记表》,向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整体情况科学划定。

  3.试教(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讲课和专业能力。试教(能力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试教(能力测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试教(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试教(能力测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一个月内按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注意事项

  (一)获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在仁化教育至少服务5年。

  (二)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获聘人员从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四)获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仁化县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进入招聘现场时,均要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自备)。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二)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所有报考者必须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码信息和活动轨迹(近7天),考试、体检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或核酸检测报告查验。

  (三)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广东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751-6355700。

  附件:

  1.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诺书

  4.2022年仁化县第二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仁化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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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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