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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颍上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颍上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幼儿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500名,其中城区幼儿园教师130名(含慎城镇中心校辖区内幼儿园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370名。招聘公告信息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ys.gov.cn/)、颍上先锋网(https://www.ysxfzx.cn)、颍上教育资源网(http://www.ahysedu.cn/)网站统一发布。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笔试、资格复审、选岗、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颍上教育资源网(http://www.ahysedu.cn/)查询、查阅。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

(五)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认定条件且在2022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考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

(3)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关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单,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

(六)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颍上县在职编外幼儿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00至7月28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颍上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ys.pzhl.net/index.php)。

3.信息录入。报考人员登录颍上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4.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考生在全部招聘过程中必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于7月29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颍上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29日12:00前修改报考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2.本次招聘不设笔试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8月4日上午 8:30—10:0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10:00—11:30 《教育综合知识》 。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8月2日9:00至8月3日18:00从颍上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防疫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笔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1),并填写《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有关笔试疫情防控如有新的要求,将在颍上教育资源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颍上县教育资源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颍上教育资源网另行公布。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相关信息的证明。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3)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其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的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需提供复印件。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颍上县教育资源网公示7天。

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优先,如均相同,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选岗

公示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时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优先,如均相同,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

(八)聘用与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编外聘用的,办理有关编外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编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编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实际需求,确定是否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编外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颍上县教育局统一管理。

5.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一律不入事业编制。

五、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教师工资待遇执行,纳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与所在工作单位在编教师享受同等标准乡镇补贴和农村教师生活补助。

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附件1: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2:2022年度颍上县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558-2827878   0558-4432602

       县人社局:0558-4410709

      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0558-4432616

     县人社局:0558-441273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颍上县教育局   

颍上县人社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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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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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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