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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除明确规定外,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

    对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的人员,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7月28日9:00-8月1日9:00期间,访问“http://113.249.157.217:16372/exam-system-examinee/flgz”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8月1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8月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2年8月11日9:00-8月13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报名人数将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公布。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8月14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本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人员、时间、地点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5)。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资料、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面试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分为A类岗位及B类岗位,其中A岗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B岗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综合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均不低于10分钟。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任何一项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生各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公告附件1中部分岗位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由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选择招聘单位顺序。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聘人员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考试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确定。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l.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公费师范生不低于6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涪陵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市属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涪陵区委组织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考试政策咨询电话: 023-72232700(区人力社保局)、023-72813165(区委组织部),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2220126(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涪陵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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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告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愿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窗口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及其他社会人员,测试名额1200人。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0日上午9:00开始,2月28日23:59报名截止。

三、报名网址

https://bm.cltt.org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四、测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收取测试费50元/人(线上缴费)。请考生务必确认自己能参加当次测试再进行报名和缴费,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五、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证件

(一)测试时间

2026年3月13日、14日(每日上午9:00开始测试)。

(二)测试地点

宜宾开放大学,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东区利民路15号。

(三)测试证件

测试当天,请考生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持临时身份证明或其他证件均不能参加测试。

六、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后即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左右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

1.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不提供证书邮寄服务。如需邮寄证书,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申请时间:测试完成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

2.未申请邮寄证书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以下证书领取事项:

(1)测试结束3个月后纸质证书会寄到本测试站,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和“宜宾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2)报名时所填工作单位标明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的考生,请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语委办领取;其余考生请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宜宾开放大学明德楼106办公室领取(不邮寄)。若考生无法亲自领取普通话证书需要代领,则可委托代领人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到现场领取。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八、特别提示

(一)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测试站从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报名缴费,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九、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0831-222216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2月3日

广西梧州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告

各社会考生:

梧州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时间定于3月5日,测试时间定于3月14日,为做好本次测试工作,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数

3月计划测试530人。

二、时间安排及地点

(一)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26年3月2日上午9:00开放报名入口,接受考生报名,报满为止。

(二)缴费时间:2026年3月2日—4日,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扫码缴费,否则作弃考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9日起可打印准考证。

(四)测试时间:3月14日。

(五)测试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梧州市教育局13楼机房(测试前先到15楼会议室进行签到检录)。

三、报名对象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市测试站只接受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测试。

四、报名事项

本站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报名当天登录在线报名页面https://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入口选择“广西”,不接受线下及电话报名。

(一)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先登录https://bm.cltt.org/(建议使用搜狗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请务必仔细核对所有信息。如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测试的,测试费不予退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标准、免冠、正面、白底2寸证件照,照片文件不超过1M,像素为390*567,格式为JPG,不得使用美颜照、自拍照(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

(三)本站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请广大考生自行网上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测试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4〕164号)收取,为50元/人次。

缴费方式: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扫描收款码

(二)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2026年3月2日—4日内缴费。

填写考生姓名——输入金额——确认缴款信息点击“确认缴费”——完成缴费。

(三)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以真实姓名申请加入2026年3月14日普通话测试考生群(QQ群号:1076099215,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进群并更改群名片为真实姓名,以便核查缴费信息)。关于本次普通话测试的未尽事项,皆在本群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尽快进入考生群。如考生因没进入考生群而错漏关于本次测试的重要信息,请自行承担后果。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有关规定,考生缴费成功即视为考生已确认所填报信息准确,完成本次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改原有任何信息,请考生在缴费前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证书信息错误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根据文件指定时间(2026年3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在“准考证打印”栏查看考试相关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七、参测要求

(一)本测试站使用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测试时现场进行身份识别和人像采集,测试当天,请考生参加测试时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报到,迟到将作弃考处理,所缴费用不退。

(二)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三)考生进入考点后,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测试结束后,尽快离开,切勿在测试场所逗留。

(四)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及《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文件要求,我站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请广大考生认真备考,并提前了解测试时第四题具体操作方法。

(五)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测试管理部门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八、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统一发布,考生可在完成测试30个工作日后(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www.cltt.org/#/webHome查询成绩。

(二)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中第十五条所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测试,使用新版纸质证书,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再由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到下一级相应的测试机构后,方能向考生核发。请考生关注本批次普通话测试考生群的证书领取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如上述测试安排因特殊原因需要改期的,属不可抗力因素,考生须服从改期安排,具体日期以我局通知为准。

(二)以上内容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个人原因、误报、误缴费,导致最终无法参加测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所缴费用不退。

梧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6年2月5日

河北省承德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按照全市普通话测试工作部署,现就承德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如下:

一、测试范围:

社会人员(不含普通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生)。

二、网上报名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0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开放报名,报名入口选择“河北”-“承德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站”

三、相关要求

1.报名时上传本人白底免冠电子证件照,头部占比为2/3;从事职业选择“社会其他人员/其他”,所在单位填写“无”;邮寄地址填写本人可以接收证书的详细地址。

2.缴费成功即可打印准考证。测试前无法删除报名信息、更换考点及退费。未能及时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作废。

3.测试当日,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未能如期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弃考,不退返测试费用。

4.测试前,考生在签到室签到并核对邮寄地址。成绩发布后,证书将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发放给考生:

(1)测试考生于成绩发布48小时内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申请直邮。

(2)错过申请直邮的考生,承德市语测站将按照登记的邮寄地址为考生邮寄证书,邮寄方式为“货到付款”。

5.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及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进入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6.承德市语委办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承德市语委办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四、时间地点

测试日期:2026年3月14日。

测试地点:承德市桥东小学(承德市双桥区承德火车站东侧)。

咨询电话:0314-2130603

承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黄山市测试站2026年3月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经研究并报黄山市教科院同意,我站2026年3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2026年2月24日(周二)上午10:00起开通网上报名,2026年3月测试,共150个名额。

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就近就便原则,本站面向黄山市及周边地区户籍人员,目前在黄山市及周边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学校已建有测试站的,建议在所在学校报名;未建站学校在校学生若有测试需求,可由学校与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或学校所在市教育局语委办对接,统筹集体安排。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建议您将此网站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方便今后访问。我省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仅此一个渠道,未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机构组织报名工作,请您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包过”“改分”“内部资料”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请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网站。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周二)上午10:00起,2月28日止,共150个名额,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继续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计划”页面后续公告。我站计划2026年4月、5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

3.注意事项:请考生本人提前进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用于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注册页面)。务必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若填写信息与证件原件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测试(若证件信息变更,如改名,应以更改后信息注册,若已注册可申请注销后重新注册)。考生在注册、登录过程若遇问题可致电客服(电话:4000199199)咨询。

①内地居民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注册时证件类型务必选择“居民身份证”,若选择错误将无法通过审核,需注销后重新注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注册时证件类型务必选择“军官证”,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注册时证件类型请选择“护照、通行证”,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

②如实选择“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否则将影响测试费缴纳;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信息,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

三、测试时间

暂定2026年3月14日(周六),以报名页面显示为准,考生根据页面显示和个人情况选择,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请慎重选择并珍惜测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四、测试费

50元/人,考生测试当天报到时现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在校学生凭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测试费减半。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报名使用的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5天公布,建议您务必在测试前3天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报到时间和考生须知。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成绩及证书

1.本次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查询(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3. 证书领取:①印刷厂直邮:您可在测试后次日至成绩公布后48小时内,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证书邮寄”栏目里申请并支付邮费,证书将由证书承印公司直接快递至您登记的地址。②测试站现场领取或快递:未申请印刷厂直邮的证书将继续由我站发放。我站将在收到证书后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黄山市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黄山教育”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逾期1年未领的证书,我站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4.纸质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若不慎遗失,考生可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我的证照”中申请添加。

七、联系方式

报到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黄山市教育局一楼103室

咨询电话:0559-251877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咨询邮箱:hsywb2518779@163.com

黄山市测试站  

2026年2月5日

山东省潍坊市教育系统2026年“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公告

为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加强教师队伍青年人才储备,潍坊市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教育系统“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简称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选聘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

全市教育系统共计划选聘109名(选聘职位及计划见附件1)。选聘职位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职位(潍坊市直学校职位)选聘23名,B类职位(县市区学校职位)选聘86名(选聘范围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2000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七)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报考A类职位(潍坊市直学校职位),报考人员需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B类职位(县市区学校职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省部共建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为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③其他高校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从业技能大赛获奖: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为准。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布公告之日前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聘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担任主要学生干部须连续半年以上,或发布公告之日前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九)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8.已被潍坊市(含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人员);

9.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10.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11.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9:00—2月6日17:00。

2.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优才计划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6年2月2日11:00至2月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

A类职位和B类职位均统一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实施考试。其中,报考县市区岗位的,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内容等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具体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选聘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2.考察。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条件等内容。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选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不作为拟选聘人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

(四)确定拟选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聘人选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后续管理。选聘人员由市、县教育部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

五、有关待遇

选聘到潍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纳入市直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选聘到县市区,纳入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

符合条件的选聘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人才政策。

六、有关说明

报考者在考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选聘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试。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选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职位及计

2.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报考手册

3.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咨询电话

中 共潍 坊 市 委 组 织部

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教 育 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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