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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石阡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石阡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到贫困地区干事创业,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扎实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石阡县202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 ),负责依照本“简章

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监督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石阡县2022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3名。其中:综合部门61名,教育系统27名,卫健系统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石阡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7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须为省、市统一选聘到我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四项目人员”)。

5.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须为铜仁市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截止2022年8月1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

6.报考定向招聘“驻石阡部队随军家属”职位的,须为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截止2022年8月1日仍在石阡县服役的随军家属。

7.报考定向招聘石阡县“村干部”职位的,截止2022年8月1日在石阡县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一届(3年)且至今仍在职的。

8.限石阡县户籍或石阡县生源报考的事业单位部分职位,本县户籍限于2022年8月1日前在石阡登记入户(已在公安机关办结石阡户籍登记入户手续);本县生源条件以参加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石阡县。

9.报考教育类职位需要对应(学科和层次的)教师资格。

10.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学籍档案等),截止时间以考察时安排意见规定时间为准。

10.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11.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228月1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含2022年招聘已签约的)。

12.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2年不能毕业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4.县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shiqian.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缴费为准),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3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pta.bjpass.com/site/MVj6R3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人员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简章》,根据所要报考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第三步: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结束前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审查通过。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县招聘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核。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在报名期间(2022年8月3日17:00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17:00后),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于2022年8月4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并提交报名申请。

2022年8月3日17:00至8月4日17:00期间修改信息的岗位,再经审核仍未通过的,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特殊原因个人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招聘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县招聘办公室”申请同意后酌情修改。

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1日9:00至8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为拟笔试人员。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笔试人员于2022年817日上午10:00至8月20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统一用A4纸打印)。

(六)加分

1.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山村幼教志愿者”,在石阡县内服务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现仍在岗的,在考试总成绩中加3分。

2.加分办理流程。符合加分条件的,自行在网上下载《加分表》(网址同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主管部门(山村幼教志愿者在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签署意见审定后,在报名时将《加分表》与其它资料一并提交资格复核处(县人社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办公室)。8月3日报名工作结束,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申请加分人员名单经初审后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随后在考试总成绩中给予加上相应分值为综合成绩。

七、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类别根据岗位情况分为教育类医疗卫生类、综合类。

1.教育类高中(中职)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基础知识》等;考试类别为教育(高中中职教师)类,考试类别代码为41。

2.教育类幼儿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等;考试类别为幼儿教师类,考试类别代码为42。

3.医疗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等;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考试类别代码为51。

4.医疗卫生类护理职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护理基础知识》等;考试类别为护理类,考试类别代码为52。

5.综合类招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等;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考试类别代码为1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8月20日(周六)上午09:00-11: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密切关注。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4.“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还须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5.以“村干部”资格报考相应职位的,须持以下证明材料:(1)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2)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经历、现实表现);(3)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书记审核签字的廉洁自律材料;(4)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5)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上述材料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后,统一转交县招聘办公室

6.铜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者)还须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经办人签字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铜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7.“军队干部随军家属”,须持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证明其军人现服役部队及职务、家属姓名)原件1份、军(警)官证或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结婚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批复家属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石阡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部岗位的,本科学历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从事新闻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采、编、播岗位的证明材料;大专学历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从事新闻工作一年以上仍在采、编、播岗位的证明材料、且提供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表过10篇(条)以上新闻作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生源证明原件)及户口簿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四)“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县招聘办公室”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面试及成绩计算

(一)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卫生类、综合类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教育类幼儿园教师职位采取基本技能测试,内容为:舞蹈表演、键盘(电子琴)演奏、歌曲演唱、故事讲述;

3.教育类高中教师职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高中一年级对应学科教材。

4.教育类中职烹饪教师0604-01岗,面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内容为中式烹饪实操。

5.综合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部0622-01岗,面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内容为新闻采、编、播业务实操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试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加分

本次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公室”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各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县招聘办公室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二、备案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职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1年试用期)。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提示等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请考生随时关注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职位有选岗要求的,均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与专业》和《专业代码(研究生)》。

(六)本“简章”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6-7623755(石阡县考试中心);

招聘监督电话:0856-76232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负责处理报名系统技术问题):

0851-86831389;

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附件:附件1:石阡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石阡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石阡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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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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