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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1名。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南召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按照国家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被录取聘用的,在1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含在我县服务的“特岗计划”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通过http://rsj.nanzhao.gov.cn/(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宣传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络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22年南召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并签订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2022年7月27日 9:00 – 7月29日18:00,报名者登录http://rsj.nanzhao.gov.cn/(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南召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蓝底,295×413像素,20-100KB之间)。

报名时本人需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资料(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证明)。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组织机构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12:00。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3、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2022年7 月30日18:00 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2022年南召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三)开考比例和加分政策

通过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原则上设定为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被递减或取消的岗位名额可调整到其他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在 2022年 7 月 31 日( 9:00-18:00 ) 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俄语和研究生学历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为急需紧缺学科(岗位代码:1001、1002、1003、1007、1008、1009、1010、1011、1012、1014、1015、1016、1017、2001、2002、3002、3003、4003、4004、4005、4006、4007、4009、5001、5002、5003、5004、5005、5006、5007、6004、6005、6008、6010、6011、6012)。通过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笔试加分条件: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 2022年8月1 日 (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携带相关材料到南召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行政大楼西五楼504房间考试中心) 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服务期满。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

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原始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聘请异地评委。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形式为指定教材试讲,所用教材为高中现行教材。每人备课时间为12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面试前需要确认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南召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份,不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

资格审核时,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加盖公章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2022年应届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载明有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是否为师范专业等内容的证明。非师范类本科一批相关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证明。

招考资格审查工作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按照“谁用人、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招聘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严格资格认定条件,规范资格认定程序,完善资格认定手续,强化资格认定责任,确保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应注意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与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入职前由县教体局对应聘者进行相应资格复核,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http://rsj.nanzhao.gov.cn/(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南召县第一高级中学、南召县第二高级中学、南召县红阳高级中学、南召县实验中学,为全供事业编制。南召县实验中学招聘的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剂到县城城区其他高中学校任教。南召现代中学教师岗位为“聘用制教师”,在县人社部门备案,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不享受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它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若未完成招聘计划,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继续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进行补招。

补招的相关信息会在http://rsj.nanzhao.gov.cn/(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布。

被聘用者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优惠政策: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一批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应聘入职的毕业生,五年内在南召购买首套商品房(五证齐全),每人发放住房补助10万元;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二批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或本科一批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应聘入职的,五年内在南召购买首套商品房(五证齐全),每人发放住房补助5万元;

3、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不到5年辞职或调动的,退回补助款。

五、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笔试、面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按实际需要,考生自理。脱贫户和监测户报考人员,免缴笔试、面试考务费。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免缴笔试、面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时直接上传以下材料:脱贫户和监测户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方可免缴笔试、面试费。

六、疫情防控

我县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组织与领导

在南召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由南召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特别提醒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3、报考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下载准考证、通知单或未参加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应招聘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发布的招聘工作事宜,否则责任自负。本次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不再逐人电话通知,请自行关注网站发布信息。

5、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招聘办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377-66880015

南召县教育体育局: 0377-66923902   13937793529

监督电话:  0377-66880000         0377-66880023

附件1:《2022年南召县普通高中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南召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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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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