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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博罗县2022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市博罗县2022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100人公告

  中国的南大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被广州、深圳、东莞核心大城市环抱的现代魅力之城——广东省博罗县,地处“珠三角半小时生活圈”中心,是全国首批县级文明城市、广东省教育强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

  博罗是理想之地,区位交通得天独厚。半径80公里内有惠州机场、深圳机场、广州白云机场、香港国际机场等4个机场,境内拥有济广、长深等多条高速公路,是珠三角连接粤东北的“枢纽门户”。赣深高铁通车、广汕高铁2023年通车,是全国少有的“一城双高铁三站”的县域城市,到广州仅需半小时,到深圳仅需20分钟,“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接踵而至,融深融湾步伐加快,GDP在广东县域经济中“一枝独秀”。

  博罗是产业重地,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世界最大的矿泉水厂景田百岁山、世界500强企业正威集团、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南亚、华通、欣旺达等一大批实力雄厚企业在此投资兴业。千亿级智能装备产业园、省级产业转移园等“产城人”融合的高端园区加快建成。

  博罗是宜居宝地,山水交融一步一景。罗浮山下四时春,博罗,这个曾让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吟咏的古县,有着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珠江流域三大水系之一的东江流经于此,全县全年空气优良率达98%,是珠三角地区仅有的“绿肺”和天然“氧吧”。

  博罗是教育高地,兴学重教源远流长。在这里,城市发展与教育同频共振,学校布局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教育资源配置从均衡发展出发,育贤兴才为政之先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博罗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经研究,定于2022年面向博罗县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临聘教师招聘100名中小学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人才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二、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博罗县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临聘教师。

  四、招聘岗位

  共招聘编制内乡村教师100名,具体学科、岗位数见岗位表(附件1)。参加博罗县教育系统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用的博罗县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临聘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和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取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具备派遣资格大专学历且取得本科学历(国民教育)。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非普教系列教师资格证除外),高学段可报考低学段,低学段不可报考高学段。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临聘教师专场招聘工作按照通过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网上报考,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22年7月23日8:00至27日17:30,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应聘者登陆报考网址(https://bl.dcecm.cn),进入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资料,检查无误后,进行岗位选择并报考;网上报考期间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3.报考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出现一人报多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4)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前打印报名表与准考证,报名表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00。

  2.资格审查地点:博罗县教师发展中心(博罗县城上塘路9号)。

  3.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近期蓝底正面免冠彩照2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普教系列教师资格证;

  (5)提供与我县公办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

  (6)镇聘、校聘合同制教师须提交近一年缴交社保流水证明。

  以上材料,需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4.准考证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在准考证上填写准考证号码,同时加盖公章。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参照《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执行。

  (三)组织考试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录用。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分学科,统一试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命题和评卷:笔试命题、评卷委托第三方完成,评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公布。

  (5)笔试分数核查: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确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

   (6)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该学科总分的60%以上),根据各类别各学科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按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方面,以提问形式进行。

  (3)程序和要求:

  ①每个评委组由5-7名评委组成。

  ②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③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超过15分钟的,马上终止面试。

  ④面试成绩由5-7位评委评定,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⑤流程

  签到(候分室)—候考—考试—候分—离开考场(为确保分数准确无误,计分核分和校对复核耗费时间较长,面试结束后,考生可以选择不候分离开考场)。

  3.其他事项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须在教育局公告栏及相关学校公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不服从具体岗位安排、体检人员弃权、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与政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弃权的,则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同一岗位没有合格人选或递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则由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不同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考生同意并签署递补同意书(附件4)后方能进行递补。

  十、防疫要求(以最新防疫要求为准)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报名后及时注册“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得参加我县后面组织的编内教师招聘考试。

  (二)临聘教师是指与博罗县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三)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卷面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与考察对象。

  (四)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空缺岗位数依次递补。

  (五)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专场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八) 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县域内农村学校,且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与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不服从安排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九)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经批准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准考证为确认考生身份的材料之一,考生需在取得准考证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在招录的各个环节中均需出示准考证,准考证一经发出,不予补办,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杨老师、谢老师):0752-6297805、0752-6624110;

  (二)投诉及监督电话: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股:0752-6632518

  附件1:博罗县2022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系统操作手册(以网上下载为准).pdf

  附件3:考生查分登记表.doc

  附件4:考生递补同意书.doc

  附件5: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博罗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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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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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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