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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惠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38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市惠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388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8名教师到我县中小学校任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高中教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且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初中教师及县城小学教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且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乡镇小学教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本科属函授学历,大专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大专或本科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且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惠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及惠东县在编在职(岗)教师;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5日9:00 至8月7日17:00。逾期网上系统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报考材料,一旦提交报考材料不得撤回、变更招聘岗位和报考资料等。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

  (5)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6)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院校统一通知办理毕业事项证明);

  (7)符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上述人员如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2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有空缺的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1年试用期内(即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

  (6)考生上传报名系统的报名材料,需以JPG图片(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上传,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将多页材料拼在一起拍照,再将图片上传或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上传前务必保证所有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辨认,否则,将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7)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同时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9)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二)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后,由报名系统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于2022年8月10日9:00至8月11日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组织考试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不分学科,实行中小学岗位统一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加分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加10分,如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笔试成绩发布前,县教育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4)笔试成绩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惠东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2.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提出,可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带齐《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网上报名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长10分钟,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安排、面试成绩以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审档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递补和调剂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或不服从统一调配以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考生。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同一招聘学段同类学科岗位中按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报考高中的只能在高中岗位进行调剂,报考初中的只能在初中岗位进行调剂,报考小学的只能在小学岗位进行调剂)。是否递补和调剂,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递补和调剂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调剂。

  6.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惠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7.聘用方式和相关要求

  (1)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人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惠东县教育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小学岗位,由各中心小学(学校)根据本辖区小学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统一调配聘用。对不服从统一调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惠东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并按招聘岗位中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4)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期限为3年,期满后的续聘、解聘按聘用合同办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5)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惠东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书,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七、防疫主要事项

  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报名后及时注册“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八、考务咨询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2-8812198, 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惠东县教育局:0752-88332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400-838-9296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惠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惠东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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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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