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西崇左宁明县2022年免笔试招聘教师2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崇左宁明县2022年免笔试招聘教师219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建设,及时补充优秀教师,2022年宁明县免笔试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初中教师2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219名,其中事业编制125名,聘用教师控制数94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7.宁明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宁明县已备案的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

  8.宁明县2022年高校双选会招聘和公开招聘已入围体检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2022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各单位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待遇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等文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岗位查询。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计划和招聘相关通知、公告等均通过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bmfw/jyufw/)和宁明县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s://cznm-2207.glrgds.com/)发布招聘岗位信息,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宁明县教师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s://cznm-2207.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3日8:00至7月27日18:00。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宁明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系统,及时了解最新情况。招聘相关的通知将通过报名系统推送,不再另行通知。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对于招聘单位为“宁明县高中学校(85人)”“县城初中(91人)”“乡镇初中(43人)”的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将结合宁明县学校用人需要及拟聘人员情况在对应范围内确定具体拟聘单位。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即视为自愿服从调剂。

  (三)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宁明县教育局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5日8:00至7月29日18:00。

  3.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7月25日8:00至7月2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以书面形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五)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

  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教育局一楼(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新明路2号院)

  3.资格复审要求。

  (1)凡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复审。逾期不予复审,不按时参加复审的,当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2)由报考人员到场岗位要求相应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面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网上认定审核通过截图。因报考者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3)筛选: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0比例时,报宁明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增设筛选程序。

  4.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请广大报考者及时申领“智桂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近期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入场参加资格审核须进行体温检测、三码联查(在智桂通上查询:广西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结果报告、行程码),入场时上交纸质《2022 年宁明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如果因个人未做好自身防疫等原因而导致不符合防疫要求,则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凡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复审。由报考人员到场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因报考者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通过宁明县人民政府网和宁明县教师招聘报考系统发布公告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拟定8月13日,具体以发布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以发布公告为准)。

  4.面试方式:视疫情情况面试采取线上或线下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 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方式待定)。

  5.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入围末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

  根据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宁明县教育局与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考场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负责协调体检工作。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十)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聘用后,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的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补充招聘。

  第二次招聘面试完成后,如有空缺岗位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再组织多批次补充招聘,按(一)至(七)程序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五、组织纪律

  2022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8632311(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8688626(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2年宁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2 年宁明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         

宁明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现根据办学需要,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技岗39人,管理岗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社会在职人员限报名截止时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

  (四)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落户条件,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社会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六)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8:00-2024年5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使用电脑浏览器进入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招聘系统”,登录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系统后,请务必先填写个人详细资料,随后点击选择想要申报的招聘岗位。不可以只选择招聘岗位、不填写个人资料,否则报名无效。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且符合岗位的要求。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自行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审核状态显示在“个人资料”页下方。“初审通过”状态即初审已通过,“待审核”状态即还未审核,“初审未通过”状态即初审没有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参加接下来的笔试。

  (三)查询笔试安排

  笔试安排将于报名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后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处查询笔试安排。学校将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单独通知。

  (四)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至少提前30分钟入场。

  2.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将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公布。

  (六)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参加接下来的面试。请根据个人情况,按照编号顺序整理好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按照复审通知要求在线提交。

  1.应届毕业生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2024年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4)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4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6)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2.京籍留学生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3)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4)出入境记录(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5)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3.社会人员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其内的其他职业资格证明;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4)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 

  (5)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6)要求相应工作年限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等材料;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七)查询面试安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资格复审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八)面试

  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内容为规定时间内的试讲及答辩。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公布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共同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按招聘岗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等安排将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线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名结束后,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及时关注笔试通知,学校将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七)联系方式

  010-63355219李老师

  附件: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1.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湖南省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唯一一所以水利水电专业为特色的公办高职院校,由湖南省教育厅与湖南省水利厅共建。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学习环境、食宿条件、智慧校园建设、关键办学能力处于省内一流水平,是湖南省文明校园。现有五大特色专业群、30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在校学生万余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教师(非事业编),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34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劳动(聘用)合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6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余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1—A5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讲、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30%和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水平等,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参加试讲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总分100分。

  (2)A6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授课内容须符合岗位工作专业要求。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总分100分。

  (3)A7-A17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水平,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上岗手续,签订相应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未按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咨询电话:0731—84083157 84080965(校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31—84073667(校纪检监察处)

  附件:1. 2024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附件2: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聘任情况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此项由学校在“信用中国”“信用长沙”平台进行查询);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4个,招聘计划30名,详见附件1:《2024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说明:1.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的计算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3周岁。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   2024年4月30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除2401、2409、2410、2411、2412等岗位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外,其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均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5.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2、2023、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直接考核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ncpu.com/)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以下简称学校官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学校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网站:长沙市人事考试服务网站(网址:https://csks.cs12333.com/ui/examp/#/)。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1日17:00。

  4.网络资格初审:2024年5月7日9:00—5月12日12:00

  5.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用微信APP扫一扫“个人登录”二维码,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在考试安排栏“2024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处点击进入,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3)按照片上传说明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

  (4)在“职位基本信息”栏选择本人拟报考单位及岗位;

  (5)在“个人基本信息”栏进一步完善本人基本信息;

  (6)点击“暂存”,检查个人报考单位、岗位信息及个人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考生对照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再改报。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才能报名,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考生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三)缴费

  1.参照公务员招录收费标准,笔试岗位考务费每人100元,直接考核岗位考务费每人50元。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支付考务费后报名系统确认“报名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4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2:00期间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提交地点: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电话:0731—89768413)。学校将对申请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不通过的需在缴费期限内缴费。

  3.开考比例:缴费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5: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要求为博士学位的和少数民族女生辅导员2420岗不设开考比例。

  4.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的笔试岗位考生,于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直接考核岗位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25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下同)。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凭社保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盖章带照片的的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岗位要求为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后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学校官网有关通知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直接考核岗位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审查。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

  3.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4.资格审查材料:核验原件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岗位对本科学历/学位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若毕业证书不能体现,需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执业证的,提交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相应阶段的社保缴费记录;

  (8)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交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近3个月内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按放宽条件报考的,需提交本人符合放宽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需要提交的岗位要求材料。

  (七)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各岗位的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2024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考核方式采用“试教+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30%、技能测试占70%合成考核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方式采用“试教”或“技能测试”的岗位,“试教”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5.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7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直接考核岗位,考核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九)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再次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十)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学校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完成调档及考察工作的,视为自愿放弃。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31-89768413(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监督电话

  学校监督电话:0731-8976846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附件:

  1.2024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2024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rar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第四实验学校招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4〕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教师招聘

  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重要作用。要明确目标任务,主动对标对表,进一步挖掘岗位资源,提前部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鼓励各地在省级或市级层面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二、科学设置岗位,重点补充紧缺学科和乡村教师

  各地要结合各学段学位需求、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城乡地区差异、适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确定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补充。要拓宽乡村教师招聘补充来源,用好用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适当放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招聘条件。要落实《幼儿园教师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要强化职教教师配备,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聘教师时,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或不设置学历要求;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突出职业技术技能考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三、规范招聘程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

  各地要坚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合理设置招聘资格条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要规范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得进行“简历筛选”。要提升招聘考试考务组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命题工作质量,加强考场管理,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切实防范化解招聘考试安全风险。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

  各地要在4月底前启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确保7月底前完成教师招聘工作。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紧开展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送《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3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