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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2年锦州市凌河区招聘区属小学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2022年锦州市凌河区招聘区属小学教师40人公告

  为优化锦州市凌河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锦人社[2022]21号)文件要求,经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含)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详见附件《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职位信息表》)。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并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职位信息表》中注明“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7.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

  ③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

  ⑤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以及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凌河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在职的教师;

  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程序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锦州市凌河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lhq.lnxyxx.cn/)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五)9:00至8月8日(星期一)16: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同意,填写《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其中上传的电子照片、现家庭住址以及有效通讯方式等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填报。

  3.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日的24小时之内网上初审完毕,可于报名次日(工作日)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相关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如果有调整或取消职位情况,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发布通知。报考已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于8月14日9:00至8月20日9:00之间登录“锦州市凌河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lhq.lnxyxx.cn/)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A4纸打印,各一式两份),以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使用。

  (三)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自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和橡皮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的地点以及考场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和最低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各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职位所需其他的证明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按照同一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学科基本功、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内容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六)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七)体检与考察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加试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发布通知。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和考察的相关要求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公布。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调阅其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在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凌河区教育系统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公示结束后,如招聘职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及报考程序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放弃职位聘用人员,需在体检环节前向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如有最新版本的指导目录,以最新指导目录为准。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7.报考人员参加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锦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和管控原则执行。笔试将于8月份举行,请锦州地区考生非必要不离锦,境外域外来返锦考生严格按照管控原则做好事先隔离和健康监测。

  8.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做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6—2912959

  附件: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职位信息表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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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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