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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惠阳教育稳定持续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惠市教〔2013〕24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编制内教师27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1.普通类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具有与招聘学科相符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2.教育教学类专业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4.具有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5.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音乐、美术、体育及心理健康学科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五)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六)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符,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同系列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七)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30周岁(1991年8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8月8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7日上午8:30至8月19日下午5:30,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本次招聘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扫二维码(在附件5中查找)进入“惠阳区教师招聘系统”,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教师招聘审核组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意后续官网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确认”及打印《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2)《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无注明师范方向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职在岗教师提供),其中不要求师范类的岗位不需提交成绩单及师范生证明;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暂缓就业),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7)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以上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提供,需拍成(扫描)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对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官网后续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组。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6)

  4.年龄、服务期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暂缓就业)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暂缓就业)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加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三)、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四)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报考人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人员。

  8.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相关事项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统一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材料中发送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3.面试组织

  (1)面试安排: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2)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选岗

  报考同一岗位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选岗,直至同一岗位组的岗位选完为止。

  八、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拟聘用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十一、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任教承诺书,否则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

  (二)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递补规定。

  出现下列情形,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

  2.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

  3.考生放弃选岗或被取消选岗资格的;

  4.考生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

  (四)加分规定。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在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发布前,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因疫情防控的需要,2022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和各级有关部门指导意见执行。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报名后及时注册“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十三、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惠阳区教育局:1890266998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咨询)。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教育局 0752-3826153

  区人社局 0752-3768936

  十五、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五)岗位分配明细表

  2.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五)岗位表

  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5.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系统使用说明

  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8日

附件1: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五)岗位分配明细表.xlsx

附件2:惠州市惠阳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五)岗位表.xlsx

附件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5: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系统使用说明.docx

附件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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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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